瓊府[2003]80號
頒布時間:2003-12-17 00:00:00.000 發文單位:海南省人民政府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通知》(國發[2001]15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整頓各類開發區加強建設用地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03]70號)精神,現就治理整頓我省土地市場秩序,進一步加強土地管理提出如下若干意見:
一、全面清理整頓我省各類開發區(包括園區、度假區)
(一)各市、縣要嚴格按照國辦發[2003]70號文的要求,切實抓好對轄區內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各類開發區的全面清理。凡未經合法審批設立的各類開發區,屬違反規劃低水平重復建設、項目資金不落實的,或原經合法批準設立的開發區不符合區域經濟布局、缺乏建設條件、項目不落實的,要堅決撤銷,所占土地依法收回,能復耕的組織復耕,原設立的開發區管理機構堅決撤銷;整改后確需保留的,根據開發。情況重新核定用地規模,嚴格按規定報國務院或省政府批準。超過規劃用地規模和范圍的開發用地,要依法處理;要從嚴查處違法征用土地并轉為建設用地的行為,對拖欠、截留和挪用農民征地拆遷補償費的,限期整改并盡快兌現。
(二)開發區規劃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必須堅持以項目帶土地,項目選址必須納入城市統一規劃管理。開發區建設用地必須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并由政府統一供應。禁止擅自以各種形式下放開發區土地管理權的行為。
二、強化政府對土地的集中管理
?。ㄈ┩晟仆恋匾巹濗w系,加強規劃調控。各市、縣要圍繞省第四次黨代會提出的產業發展戰略和區域經濟布局,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各類用地規模,調整和優化土地利用結構。要完善全省城鎮規劃體系,合理確定城市區域功能,加快城市規劃步伐,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嚴格規劃實施管理。城鄉建設、土地開發等各項土地利用活動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求,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不得辦理用地手續。
?。ㄋ模┘訌娡恋乩糜媱澒芾恚瑖栏窨刂仆恋毓偭?。要根據我省社會經濟發展情況和各產業用地需求,確定各類用地的年度供地計劃,實施用地指標分類管理,將商業、娛樂、旅游、商品房項目用地作為一類用地納入指令性指標體系嚴格實施總量控制,具體項目突破指令性計劃年度指標的,須經省政府批準;要優先保證作為二類用地的工業、交通、公共建設等項目用地。要將存量建設用地納入年度用地計劃,根據上一年度房地產市場供需狀況合理確定下年度房地產用地指標,嚴格控制房地產供地總量。
?。ㄎ澹┘哟箝e置土地處置力度,解決土地供應失控的遺留問題。已進入處置程序還未完成處置的閑置土地,要盡快依法處置完畢;對于人民法院查封時限已滿兩年未動工開發的閑置土地和人民法院查封時限已滿兩年未完成項目投資總額25%的停緩建工程用地,按照省人大頒布施行的《關于加快處置海南經濟特區停緩建工程的決定》,各市、縣政府要及時作出處置決定,并函請有關法院依法解除查封。要加強換地權益書的發放、流轉和回收的管理。
?。┳员疽庖娤掳l之日起,嚴格審查以土地直接作為基礎設施投資項目的綜合補償。對原已實施的基礎設施補償用地,凡不按照我省規定擅自擴大補償范圍的,要立即予以糾正;占用土地未進行實質性開發利用的,要依照處置閑置建設用地的有關規定收回。
?。ㄆ撸┙⒔∪恋貎湔碇贫?。要嚴格實行統一收購儲備、統一整理開發、統一公開供地的“三統一”制度,將通過無償和有償方式收回的閑置土地、政府統一征用以及收購置換的各類建設用地,特別是城鎮基礎設施重點投入區域的土地、劃撥土地轉為經營性用地統一納入政府土地儲備庫。各級政府應加大對土地儲備整理工作的政策扶持,市、縣政府可劃出部分土地收益用于土地儲備整理。要建立健全土地儲備整理機構,拓寬土地儲備整理的融資渠道,積極探索省和市、縣兩級政府土地儲備的運行機制和模式,建立政府與銀行間良好的信用關系,積極籌集基礎設施建設資金。
?。ò耍┘哟筮`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各級國土行政管理部門的主要領導是執法監察第一責任人,要建立政府土地審批行為的行政監督機制,增強土地執法力量,強化對土地違法行為的日常巡查和舉報制度,特別是加強對鄉鎮、農村一級土地的巡查監察,把各類土地違法案件消滅在萌芽狀態。對違法越權審批土地、各級領導干部違法干預土地審批、違反國有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規定私下批準低價出讓土地,以及以地謀私、未批先用的違法案件,要堅決依法查處,同時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三、規范土地市場管理
?。ň牛┙⒔∪恋厥袌龉芾硪幷轮贫润w系,規范政府行為。各市、縣要盡快制定和完善建設用地供應總量控制、城市建設用地集中統一供應、土地使用權公開交易、基準地價定期更新和公布、土地登記可查詢和集體決策等六項規范土地市場運行的基本制度,推行窗口辦文和會審制度。
?。ㄊ┐罅ν七M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必須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其他用途土地的供地計劃公布后,同一宗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應當采用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要規范供地計劃公布及招標、拍賣、掛牌操作程序,嚴禁通過協議、規劃圈占等形式造成用地單位圈占在先,招標拍賣掛牌在后的行為。
?。ㄊ唬┮幏秴f議出讓土地行為,支持優勢產業發展。對符合我省產業政策的工業項目、公益項目和其他省政府確定的優勢產業項目用地,可以協議方式出讓。協議出讓的最低價不得低于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征地(拆遷)補償費用以及應當繳納的其他有關稅費;有基準地價的地區,協議出讓最低價不得低于出讓地塊所在級別基準地價的70%。協議出讓地塊須進行地價評估,協議出讓結果要向社會公布。
?。ㄊ┙⒔∪貎r體系,實行分類指導地價。各市、縣要抓緊完成基準地價更新工作,及時公布基準地價標準,制定公布出讓最低地價標準。要根據建設項目性質實施分類地價政策,屬于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地價實行市場定價,通過招標拍賣確定土地價格;對符合我省產業政策的工業項目、公益項目和其他省政府確定的優勢產業項目用地,可按照土地綜合成本價確定協議出讓底價。
?。ㄊ┮幏锻恋亟灰仔袨椤R槍ξ沂∩系亟灰仔畔⒉豁槙?,區域土地市場發展不平衡的實際,在市、縣原有的土地交易市場的基礎上,抓緊建立省級統一的土地交易市場,省內土地交易實行統一交易場所,統一交易信息發布,統一交易監督管理。土地使用權交易要在土地有形交易市場公開進行,杜絕場外交易;轉讓雙方必須申報成交價格,申報土地轉讓價格比標定地價低20%以上的,市、縣政府可行使優先購買權。
四、加強農村土地管理
?。ㄊ模┘涌燹r村土地確權工作步伐,2005年前基本完成全省320萬公頃土地確權任務。各市、縣要落實工作責任制,加強領導,充實隊伍,落實工作經費,各鄉鎮要負責組織力量完成地籍調查、權屬界線核定工作,土地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完成地籍測量、登記發證等后續工作。
(十五)高度重視并正確處理好農村土地糾紛問題,維護社會安定。各市、縣要建立健全鄉鎮一級土地管理派出機構,加強對農村土地的管理。要建立省、市縣和鄉鎮三級土地糾紛調處工作機制和土地糾紛案件快速反應機制,強化鄉鎮政府調處土地糾紛的責任,按照“分級負責,就地解決”的原則,及時發現,就地解決,不留隱患,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對于因處理不當或拖延不決造成惡性事件的,追究政府主要領導的責任。
?。ㄊ┘訌娹r村土地流轉管理,依法保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嚴格控制農村農業用地對外出租、發包規模,禁止企業和其他公職人員大面積圈占農村農業用地,擠占農村發展空間。對農民意見較大的土地流轉案例,要認真整頓規范,閑置丟荒兩年以上的閑置農業用地要堅決收回。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加強對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落實土地延包政策。
?。ㄊ撸┩咨谱龊帽徽鞯剞r民的生產生活安置工作。要建立健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的土地征用補償標準體系,實行征地價格聽證制度,積極探索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征地安置途徑,有條件的市、縣可將征地安置區統一納入小城鎮建設規劃,推行就業安置、預留地安置及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保障等安置方式,鼓勵被征地農民在自愿的基礎上以征地費入股、聯營發展生產。建立健全征地補償行政裁決制度,堅決查處截留、挪用、貪污征地補償費的違法行為。
二00三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