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18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頒布時間:2003-07-18 00:00:00.000 發文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審議了自治區人民政府提請廢止《寧夏回族自治區征收排污費暫行實施辦法》的議案,決定廢止《寧夏回族自治區征收排污費暫行實施辦法》。
本決定自2003年7月19日起生效。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3年7月18日
相關資料:
關于廢止《寧夏回族自治區征收排污費暫行實施辦法》議案的審議結果的報告(2003)
關于廢止《寧夏回族自治區征收排污費暫行實施辦法》議案的審查意見的報告(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