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05-11-28 00:00:00.000 發文單位:青龍滿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5年2月21日青龍滿族自治縣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廢止《青龍滿族自治縣果樹生產管理條例》的決定,業經河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批準。《青龍滿族自治縣果樹生產管理條例》自2005年12月1日起廢止。
現予公告。
青龍滿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
2005年11月28日
青龍滿族自治縣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審議了青龍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青龍滿族自治縣果樹生產管理條例》的議案,決定廢止《青龍滿族自治縣果樹生產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