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政[2005]23號
頒布時間:2005-12-30 00:00:00.000 發文單位:福建省人民政府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建設對外開放、協調發展、全面繁榮的海峽西岸經濟區,加快推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根據《國務院關于做好建設節約型社會近期重點工作的通知》(國發[2005]21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明確建設節約型社會的總體要求和目標
(一)總體要求: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和省委七屆十次全會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加快建設節約型社會,堅持各類資源開發與節約并重,把節約放在首位,積極推進經濟增長方式的根本性轉變,以節能、節水、節材、節地、節糧和資源綜合利用為重點,促進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完善政策法規,強化節約意識,盡快建立促進節約型社會建設的體制和機制,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二)主要目標:從今年起到“十一五”期間,全省逐步形成節約型的增長方式和消費模式,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繼續保持低于全國平均水平,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6千克/萬元GDP以內;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60%,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0%.
二、加快建設節約型社會的重點工作
(一)大力推進節能降耗
1.制訂節能規劃。根據國家《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提出的十大重點節能工程,研究提出《福建重點節能工程實施方案》,明確“十一五”期間的主要目標、重點內容、保障措施、實施主體,落實分年度實施計劃和重點工作任務。
2.抓好重點耗能行業和企業節能。突出抓好紡織業、造紙及紙制品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工業和電力、蒸汽、熱水生產供應行業等六大重點高耗能產業和年耗能萬噸標準煤以上企業的節能。重點抓好全省實施節能改造項目2000項,其中變頻改造20萬千瓦,爐窯改造200項等重點節能項目。
3.推進交通運輸和農業、漁業機械節能。加快淘汰老舊汽車、船舶和落后農業、漁業機械。開發和推廣清潔燃料汽車、節能農業、漁業機械。推動《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國家標準的實施,鼓勵小排量汽車及節能交通工具的使用,從源頭上控制高耗油汽車的發展。落實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系統的具體措施,在福州、廈門、泉州等有條件的城市逐步推廣天然氣為燃料的城市公共交通和電動公交車。
4.推動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節能。新建建筑必須嚴格執行建筑節能標準,全省城鎮新建居住建筑按節能率為50%的設計標準設計和施工。繼續推進福州、廈門“美國能源基金會居住建筑節能試點城市”建設以及建設部和省建設廳的科技示范工程建設。2006年建成3-5個示范水平比較高的居住建筑節能工程,2007年福州、廈門既有居住建筑進行節能改造研究和試點。加大技術創新,組織外墻外保溫技術、節能檢測技術、新型墻體材料應用技術等一批節能關鍵技術的研究開發。
5.引導商業和民用節能。促進節能空調、節能冰箱等綠色家電的研發和推廣,加快淘汰落后產品。嚴格執行公共建筑夏季空調室內溫度最低標準,在全社會倡導夏季用電高峰期間室內空調溫度提高1-2度。在公用設施、賓館商廈、居民住宅中推廣采用高效節電照明產品。推廣綠色照明,重點抓好市政路燈、公園燈、城市夜景照明工程的節電工作,逐步推廣微機監控系統,至2008年,爭取全省設市城市全面實施控制轉換。在農村大力發展戶用沼氣和大中型畜禽養殖場沼氣工程,推廣省柴節煤灶,到“十一五”末,全省生產沼氣5億。
6.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充分利用我省豐富的水電、風電、潮汐電等可再生能源,發展新能源,“十一五”期間爭取新增風力機組60萬kW;在沿海地區和有居民的海島大力推進風能、海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在城鎮和有條件的農村地區推廣太陽能利用,爭取到“十一五”末,我省太陽能熱水器的保有量達到40萬m2.同時加快對太陽能光電轉換技術和制冷系統的研究,爭取到“十一五”末形成一定規模的新型太陽能電池和太陽能制冷的生產能力。
7.強化電力需求側管理和節能技術服務體系建設。落實電力需求側管理及迎峰度夏工作的部署,加強以節電和提高用電效率為核心的需求側管理,抓緊制定和實施需求側管理的相關政策,達到錯峰、避峰、削峰填谷的目的。為企業實施節能改造提供診斷、設計、融資、改造、運行、管理一條龍服務。省經貿委繼續對年耗電5000萬千瓦時及以上的69家重點耗電企業進行跟蹤指導,按季檢查并公布耗電情況,對節電成績顯著的企業予以表彰獎勵。各市經貿部門應對年耗電1000萬千瓦時以上的企業進行跟蹤指導,并制定獎懲辦法。
(二)深入開展節約用水
1.嚴格取水管理。嚴格執行重點建設項目的水資源論證。推進水權制度建設,嚴格執行以取水許可制度為核心的水資源權屬管理,實行水資源有償利用,不斷強化對取水許可的監督管理。
2.積極推進城市節水。今后五年,在全省市縣(區)逐步實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計量水價,非居民用水實施超計劃、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在所有新建、改擴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中,積極推廣節水型用水器具,禁止使用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用水器具;逐步更換各單位現有房屋使用的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用水器具。加快供水管網改造,及時更換已經老化的供水管線,力爭漏損率從現有的20%降到15%左右。
3.試行中水回用和城市雨水利用。推動公共建筑、生活小區、住宅節水和中水回用設施建設,鼓勵建立、應用城市雨水集蓄系統。綠地養護單位提高雨水利用率,盡可能利用廢水養護綠地;嚴禁用高壓清潔水沖洗車輛。推進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鼓勵再生水優先用于市政、環衛、綠化等用水。全省再生水回用率在現有1.1%的基礎上明顯提高,其中福州市應達到6%.
4.加強農業和農村節水工作。推廣農業節水灌溉設備應用,大力推進大中型灌區節水改造,積極開展農業末級渠系節水改造試點,灌溉水利用系數提高到0.55.繼續實施千萬畝農田節水灌溉工程,“十一五”期間重點實施泉州山美水庫灌區、漳州北引灌區等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建立節水示范園區32處。積極開展雨水集蓄利用,支持農村山地水利、山塘、小型水庫工程建設。推廣旱作農業技術,發展旱作節水農業,擴大節水作物品種和種植面積。
5.通過技術改進和高科技要水。推動工業企業加快技術改造,進一步提高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鼓勵發展海水綜合利用,積極研究以膜法為主的海水淡化技術,重點抓好沿海缺水城市和海島的海水淡化利用工作。積極發展海水直接利用技術,鼓勵和引導沿海工業使用海水作為工業冷卻水。
6.嚴格保護和合理利用地下水資源。編制全省地下水資源的綜合利用規劃,嚴格控制超采、濫采地下水。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不再批準新建自備水源。嚴格保護我省沿海及閩西地區豐富的地下熱水資源。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大力開展預防污染物的治理工程建設,加強河流的生態保護,建設生態保護工程。
(三)積極推進原材料節約
1.加強重點行業原材料消耗管理。嚴格設計規范、生產規程、施工工藝等技術標準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積極采用新技術,不斷改進設計和施工工藝,推行產品生態設計和使用再生材料,減少損失浪費,提高原材料利用率。
2.延長材料使用壽命和節約建材。鼓勵生產環境友好型產品和高強度、耐腐蝕金屬材料,提高材料強度和使用壽命。加強木材節約代用,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對次、小、薪材及“三剩物”(山場剩余物、采伐剩余物、加工剩余物)進行深加工,代替原木生產各種高附加值木制品。推廣應用高性能、低材耗的建筑體系和建筑材料。繼續推廣Ⅲ級鋼、高強鋼絲、高強高性能混凝土等高性能、低材耗、可再生循環利用的建筑材料。推廣節能型塑料門窗、塑料管材等新型化學建材,節約用鋼,節約木材。
3.研究實施節約包裝材料的政策措施。重點研究禁止在各類食品和贈品中過度包裝的政策措施,切實解決好社會反映強烈的食品用品過度包裝和搭售問題。落實發展我省散裝水泥的政策措施,抓好散裝水泥設施設備的標準化、系列化、通用化的研制和推廣工作,不斷提高散裝水泥技術裝備水平和現代化程度,并從使用環節入手,進一步加大散裝水泥推廣力度。
(四)強化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和海域
1.嚴格保護耕地資源。進一步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加強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和指標管理,優化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實施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保障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認真實施政府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加強基本農田保護,加快推進土地開發整理,啟動“沃土工程”,確保實現耕地占補平衡。
2.促進工業項目集約合理用地。堅持有保有控的原則,統籌安排各類建設用地,優先保證省以上重點建設項目和符合產業政策的工業項目的合理用地。建立完善集約節約用地考核體系,提高工業項目用地投資強度,適當提高工業用地的容積率和密度,杜絕以項目名義圈占土地行為。加大土地資源的市場化配置力度,對具備條件的工業項目用地,要逐步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全面開展建設用地情況調查和清理工作,積極盤活存量土地,挖掘現有建設用地潛力,提高土地利用率。
3.加強農村建設用地管理。強化村莊和集鎮規劃的管理,按照“三集中”的原則,開展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居民點的遷村并點、村莊改造和土地整理試點。鼓勵集中建設農民住宅小區,規劃區內禁止建單門獨院式住宅,規劃區外控制建單家獨院住宅,提倡農民集中建設排樓、聯體或多層公寓式住房,促進農村建設用地的節約集約利用。
4.提高城市建設用地效益。加大對城市存量建設用地進行結構性調整,積極推進城市聯盟,做到區域重大基礎設施統籌規劃和共建共享。優化房地產開發用地結構,確保中低價位普通商品房用地不低于60%,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用地的供應量不低于商品住房用地總量的10%;嚴格控制別墅及容積率低于1.0的住宅項目。加強對房地產用地的規劃引導,對擬儲備出讓的土地要優先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嚴格控制出讓經營性房地產開發用地的面積,遏止土地粗放供應行為。
5.進一步限制毀田燒磚。嚴禁新建擴建實心磚廠,嚴禁亂采泛挖和破壞重要的非金屬礦資源。逐步在全省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力爭2006年底,使全省實心粘土磚年產量減少35億塊。到2010年,全省所有城市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全省實心粘土磚年產量控制在120億塊以下。
6.嚴格保護海域。制訂并實施海域使用規劃制度,提高海域使用的利用效率。加強用海和涉海工程的管理。合理布局海水養殖區域,減少海水養殖污染。港口、碼頭建設和灘涂圍墾等涉海工程,應當依法認真進行海洋環境影響評價,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用海行為。
(五)大力開展節約糧食
1.發展糧食生產和節約糧食并重。要從我省的省情出發,根據每年世界糧食日的主題開展節約糧食宣傳活動,并作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一項重要內容常抓不懈,樹立“節約糧食為榮,浪費糧食為恥”的新風尚,促進全社會人人節約糧食。千方百計減少糧食產后損失。主要是控制收割、收購、銷售、調運、貯存、加工等環節的節約與防止浪費,特別是貯存環節,應研究開發新的糧食儲藏綜合技術,以減少儲藏損失,促進糧食保鮮,保持良好的營養成分。
2.調整優化食物結構。要多研究推廣高產、優質、高效的糧食作物,特別是多發展含蛋白質及氨基酸、維生素高的各類作物。推進主食粗細混合。粗糧細作,粗細混作,控制加工精度,改善和強化營養,提高糧食及其制品的營養品質。
3.發展節糧型工業。飼料工業要廣辟非糧食能量飼料、蛋白飼料和添加劑飼料資源,多元化開發飼料品種。積極開展工業用糧的節約代用。發展低度酒,控制高度酒,鼓勵和提倡非糧食制造酒精及其他以糧為原料的化工產品,努力研究開發工業用糧的替代工藝和技術。
(六)加強資源綜合利用
1.扎實推進廢物綜合利用。加強對冶金、化工、建材、造紙、釀造等廢棄物產生量大的重點行業的監管,鼓勵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提高廢渣、廢水、廢氣的綜合利用率。要以金屬采掘業為重點,推進共伴生礦產資源的綜合開發利用。以粉煤灰、煤矸石、尾礦和冶金、化工廢渣及有機廢水綜合利用為重點,對生產過程中的固體廢物、廢水(液)、廢氣、余熱、余壓進行回收和合理利用,推進工業廢物綜合利用。充分利用木材加工廢棄物生產活性炭等產品,回收利用城市木材廢棄物,開發利用竹材資源,以竹代木生產各類制品,滿足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需求。企業應當建立廢棄物綜合利用、廢舊物資回收和修舊利廢制度。企業對其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不具備利用條件的,應當支持其他具備條件的單位綜合利用或者向廢舊物質回收企業交售。
2.做好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工作。要對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廢舊物質進行回收和再生利用。以廢鋼鐵、廢紙、報廢機動車、廢舊家電及電子產品回收利用為重點,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和垃圾資源化利用,推進生活垃圾和污泥資源化利用。建立社區回收、市場集散和加工利用三位一體的廢舊物資回收利用體系,建立廢塑料、廢橡膠、廢輪胎、廢家電、廢電腦、廢電池回收處理和報廢汽車回收、拆解、處理產業化基地。加快再生資源加工產業化進程,形成再生資源回收、加工、利用的產業鏈條。
3.開展生物質能開發與利用。綜合利用秸稈、畜禽糞便等農牧業廢棄物,推廣秸稈氣化、沼氣利用技術,以及機械化秸稈還田、固化成型技術。研究提出農戶秸稈綜合利用補償政策,開展秸稈和糞便還田的農田保育示范工程。推廣節肥、節藥技術,提高化肥、農藥利用率。鼓勵并推廣農膜回收利用。
三、加強體制保障和法制建設
(一)加強規劃指導,推進產業結構調整。抓緊編制《福建省建設節水型社會“十一五”規劃》、《福建省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福建省風電“十一五”發展規劃》、《福建省資源綜合利用規劃》、《福建省節糧規劃》、《福建省海水利用專項規劃》、《福建省旱作節水農業發展規劃》、《福建省農村沼氣工程建設規劃》、《福建省保護性耕作示范工程建設規劃》和《福建省電力需求側管理“十一五”規劃》等專項規劃,提出目標、發展重點和政策措施,發揮規劃的調控和指導作用。加快出臺《福建省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和《福建省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明確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產業項目,促進有利于資源節約的產業項目發展,淘汰技術水平低、消耗大、污染嚴重的產業,做好結構調整項目。
(二)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積極探索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節約型社會的法律法規。研究提出《福建省節約能源條例》、《福建省水資源條例》(法規)、《福建省節約用水條例》和《福建省可再生能源促進法》。修訂并適時出臺《福建省城市節約用水管理暫行規定》,強化計劃用水、定額用水管理。鼓勵、促進風電、水電、潮汐電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全額收購電網覆蓋范圍內可再生能源企業的上網電量。抓緊研究出臺《廢舊家電回收處理管理條例》,完善回收體系,建立生產者責任制。重點研究建立嚴格的節能管理制度、明確激勵政策、規范執法主體、加大懲戒力度等。加強節約型經濟指標體系的研究制定,建立監測和考核機制。
(三)理順資源價格形成機制和價格結構。加快資源性產品價格的市場化改革進程,逐步建立能夠體現資源稀缺程度價格形成機制。逐步完善水價形成機制,盡快制定對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非居民生活用水實行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政策;擴大水資源費征收范圍和對象,加大水資源費征收力度,較大輻度提高各類取用水包括地下熱水資源的收費標準。加強電力需求側價格管理。對居民生活用電繼續實行分檔累進加價,并適當加大差價的電費計價辦法;完善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推行季節性電價;繼續實行高耗能差別電價政策。推進土地資源的市場化配置,制定保護土地資源的各類補償性收費管理辦法。
(四)實施有效節約資源財稅政策。貫徹落實國家有關促進節約和環境保護,支持建設節約型社會和發展循環經濟的財稅政策。采取投資補助、財政貼息、信用擔保、節約獎勵、利益分成等支持方式,鼓勵生產、使用節能節水產品,鼓勵企業進行節能節水節約原材料技術改造,重點支持重大節能、節水技術開發、示范和改造項目,支持資源綜合利用和廢舊物資回收利用企業。鼓勵社會資金進行城市公共設施節能節水改造,建立利益分成保障機制,研究制定節能、節水設備(產品)目錄,優先納入政府采購范圍。在理順現有收費和資金來源渠道的基礎上,研究建立和完善資源開發與生態補償機制。
(五)推進節約資源技術進步。重大資源綜合利用科研與技術開發項目優先列入科技計劃,重點支持一批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技術開發、技術改造項目,加快先進成熟技術的推廣應用。加大建筑節能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力度,推廣應用高性能、低材耗的建筑體系和建筑材料。在中央和省預算內投資(含國債項目資金)中繼續支持一批資源節約重大技術示范項目、重大資源節約技術開發和產業化項目等。合理調整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加大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推廣應用力度。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組織重大技術開發,推動“產學研”聯合,促進能源節約與資源綜合利用科技成果的產業化;積極培育和發展技術市場,運用市場機制促進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的推廣應用。
(六)強化資源節約監督管理制度建設。建立高耗能、高耗水落后工藝、技術和設備強制淘汰制度。完善重點耗能產品和新建建筑市場準入制度;對礦山尾礦中資源品位嚴重超標的,要采取強制回收措施。組織各地節能監察(監測)中心對年耗能萬噸標準煤以上重點企業開展節能監督檢查。繼續開展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專項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各種浪費資源的做法和行為,要嚴肅查處。強化信息服務。加快建立能源節約與資源綜合利用信息和情報網絡系統,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豐富信息資源,搞好信息交流,為企業提供先進的技術與管理信息,促進企業能源節約與資源綜合利用上水平、上臺階。
四、加強對資源節約工作的領導與協調
(一)建立協調推進機制。在省資源節約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省發改委、經貿委、教育廳、科技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建設廳、交通廳、水利廳、農業廳、國資委、國稅局、地稅局、質監局、環保局、統計局、林業廳、法制辦、海洋與漁業局、共青團省委、總工會、省電力公司等有關單位要根據建設節約型社會的重點工作,按照各自職責分工,盡快制定出臺具體政策措施,自覺積極做好資源節約工作。省資源節約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省資源節約日常工作,做好對全省資源節約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各設區市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資源節約工作負責,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并建立相應協調機制,明確相關部門的責任和分工,大力推進資源節約工作。
(二)建設節約型機關。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自覺帶頭倡行節約,切實發揮表率作用。要根據國家制定的《推動政府機構節能的實施意見》,出臺我省的貫徹配套措施,逐步在全省范圍內建立起政府機構能耗統計體系,明確能耗、水耗定額,重點要抓好政府機關建筑物和空調(冷暖)、照明系統的節能改造以及公務車節能。全面落實《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推動政府機構采購產品的節能化,努力節約辦公用品,有效降低費用支出。各級政府要將資源節約責任和實際成效納入各級政府目標責任制和干部考核體系中。
(三)開展創建節約型社會示范試點。在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和重點企業開展循環經濟“251”示范工程,即選擇2個區域(園區)、行業,50家企業,100個項目作為循環經濟示范試點;選擇三明市為清潔生產試點城市、莆田市為節水型社會建設試點城市;在福州、廈門等有條件的城市開展生態工業園區建設。及時總結、推廣試點的成功經驗,提出按循環經濟發展理念規劃、建設、改造產業園區和建設節約型城市的思路,探索出一條符合我省省情的資源節約的路子。
(四)營造節約資源的良好氛圍。今明兩年要圍繞“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加快建設節約型社會”這一主題,繼續開展“資源節約行”活動。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重要作用,正確發揮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努力營造濃厚的節約資源社會氛圍。教育部門要將建設節約型社會的內容納入中小學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和技術培訓體系。要廣泛組織開展創建節約型城市、節約型政府、節約型企業、節約型社區活動,在全社會樹立節約意識、建設節約文化、倡導節約文明,教育每個公民過文明健康科學的生活,形成“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社會風尚。
各地區、各部門要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建設節約型社會的重要意義,按照國務院和省的統一部署以及建設節約型社會各項工作安排,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抓緊制訂具體實施方案,精心組織,認真抓好落實,切實抓出成效。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