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發[1998]88號
頒布時間:1998-10-09 00:00:00.000 發文單位: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各行政公署,各市(不含縣級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關直屬單位:
為加快我省煤炭工業結構調整和改革步伐,促進政府職能的轉變和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經研究決定,將省地方煤炭(集團)總公司所屬煤礦企業下放到所在市管理。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從1998年10月1日起,將省地方煤炭(集團)總公司所屬的雞東煤礦、立新煤礦、堿場煤礦、密山煤礦下放給雞西市管理,青山煤礦、光義煤礦下放給牡丹江市管理,黑寶山煤礦、一五一煤礦下放給黑河市管理。省地方煤炭(集團)總公司劃歸省煤炭工業管理局管理,原經費渠道不變。省地方煤炭(集團)總公司所屬的其他企事業單位隸屬關系不變。
二、省地方煤炭(集團)總公司所屬煤礦企業下放后,企業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以及在職和離退休職工人數、工資和社會保險基金的劃轉,以省財政廳批準的1997年企業決算數為準;1997年省財政廳確定的虧損補貼基數隨下放企業劃轉,這次下放時新增的虧損補貼也一并劃轉;企業所得稅不再上繳省財政,全額交給所在市財政;原省煤炭工業管理局統貸的建設銀行貸款余額隨企業下放一并劃轉;1998年9月底以前企業拖欠的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由省財政給予一次性補貼解決。
三、各有關市政府和省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搞好下放煤礦企業的交接工作。在交接過程中,下放企業要嚴格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亂、工作不間斷、國有資產不流失,確保煤礦安全與礦區穩定。
四、從接收之日起,所在市政府要把下放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扭虧增盈、職工下崗分流、實施再就業工程、社會保障及礦區穩定等,統一納入各自的工作安排;要認真貫徹國家“放大關小,加強監管”的方針,加大整頓煤炭生產和經營秩序的工作力度,關閉非法開采和布局不合理、亂采濫挖的各類小煤礦,更好地發揮國有煤礦的作用,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
五、省煤炭工業管理局要加強全省煤炭生產經營企業的規劃協調、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指導服務,履行好行業管理職能。對直接管理的企事業單位,要加強領導,引導企業深化改革、優化重組、轉換機制、嚴格管理,以適應市場經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