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辦發[2000]36號
頒布時間:2000-07-17 00:00:00.000 發文單位: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各行政公署,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省文化廳、經貿委、公安廳、信息產業廳、外經貿廳、哈爾濱海關、省工商局《關于全省電子游戲經營場所專項治理工作方案》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關于全省電子游戲經營場所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省文化廳、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省公安廳、省信息產業廳、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哈爾濱海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文化部等部門關于開展電子游戲經營場所專項治理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0〕44號,以下簡稱《通知》)和國務院《娛樂場所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切實解決目前電子游戲經營場所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決定在全省范圍內聯合開展電子游戲經營場所專項治理行動。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通知》精神和《條例》的規定為指導,對電子游戲經營場所進行專項治理,打擊電子游戲經營場所違法經營活動,切實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良好的文化環境。
二、工作目標和重點
以縣(市、區)為單位,通過治理,大力壓減電子游戲經營場所的數量。同時,進一步明確電子游戲經營場所應具備的條件,使電子游戲經營場所嚴格依法規范經營,使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違法現象基本得到解決。
工作重點是:各地、各有關部門在專項治理工作中要認真貫徹落實《通知》精神和《條例》規定,本著從嚴的原則,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對現有的電子游戲經營場所開展一次重新審核登記;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要堅決關停;對存在嚴重違法經營問題的,要堅決取締。
三、實施時間及工作步驟
2000年7月至9月在全省集中開展為期3個月的專項治理工作,具體安排是:
(一)準備和重點治理階段(7月)。
1、各地在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進行調查摸底,了解情況,根據方案要求,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同時要大力開展輿論宣傳,動員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關注專項治理工作。
2、利用兩至三周的時間,集中檢查電子游戲經營場所無證照經營、違法經營及嚴重違規經營情況,打擊、取締違法電子游戲經營場所。打擊、取締的重點是:無證照或證照不全的;在中小學校周邊200米以內的;在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外接待未成年人的;違反國家消防安全規定的;將電子游戲經營場所轉包他人經營的;利用電子計算機從事經營性電腦游戲活動的;利用電子游戲機從事博彩經營活動的;違反四項基本原則,宣揚淫穢、色情、迷信或者渲染暴力、有害消費者身心健康的;經營者有其他違法經營和嚴重違規經營行為的。
3、召開轄區電子游戲經營場所負責人會議,宣傳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積極周密、耐心細致地開展專項行動的動員,為下一步重新審核登記做好協調準備工作。
(二)重新審核登記階段(8月)。
各地要在前段工作的基礎上,由文化部門牽頭,按各部門相關職責和審核程序,認真做好重新審核登記工作。
1、對電子游戲經營場所總量控制實行上管一級制度。即由省文化、公安、工商部門核定各地、市電子游戲經營場所總量;各地、市在省核定總量的范圍內,核定所轄縣(市、區)電子游戲經營場所總量并報省備案。重新審核文書由地、市統一印制、編號,下發使用。
2、各地、市要結合本地實際和壓減目標的需要,進一步明確本地區電子游戲經營場所應具備的條件和標準,加強重新審核登記工作的規范性,確保壓減目標的實現。
3、要進一步完善和提高對電子游戲經營場所的管理標準。實行“一機”(游戲機機型、機種)、“一板”(電路板)、“一證”(“準用證”)制度,統一編號、統一加貼管理標識,嚴格執行電子游戲經營場所的燈光、噪聲和防火標準,繼續開展電子游戲經營場所“限制未成年人進入”標志牌的懸掛工作,嚴格遵守營業時間不得早于8時、晚于24時的規定。
4、要進一步完善和提高對電子游戲經營場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的從業標準,實行審核登記前的上崗培訓和簽訂責任狀制度,培養從業人員的文明守法經營意識,自覺遵守管理法規,達到文明守法經營的目的。
5、重新審核登記工作完成后,各地將所轄縣(市、區)清理整頓情況及審核登記情況匯總上報省文化、公安、工商部門。
(三)檢查驗收階段(9月)。
1、9月1日至10日,地、市對所轄縣(市、區)開展檢查驗收,并以系統為單位向省主管廳局上報工作總結。
2、9月11日至21日,省對地、市進行聯合檢查驗收。驗收標準是:(1)各地貫徹落實《通知》、《條例》和省《方案》的情況;(2)電子游戲經營場所壓減和重新審核情況;(3)專項治理期間輿論宣傳和上報信息情況;(4)電子游戲市場管理和凈化效果等。
為防止非法電子游戲經營活動反彈、回潮和轉入地下,今年四季度的適當時間,省有關部門將組成聯合檢查組赴地、市進行復查。
四、專項治理工作職責和工作要求
此次全省電子游戲經營場所專項治理工作在省文化市場管理委員會領導下統一進行,由省文化、經貿、公安、信息產業、外經貿、海關、工商部門主管領導組成全省開展電子游戲專項治理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省文化廳文化市場管理處),統一協調此次專項治理工作。為做好此次電子游戲經營場所專項治理工作,現提出具體要求如下:
(一)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責,密切配合、嚴格執法。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按照職責,克服困難,嚴格執法,密切配合,團結作戰,形成合力。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通知》的具體規定。一是任何地區和部門都不得采用將審批時間提前等弄虛作假手段,突擊審批新的電子游戲經營場所和審批現有的電子游戲經營場所增添或更新任何類型的電子游戲設備。二是加大源頭的治理力度,堅決關停面向國內的電子游戲設備及零、附件的生產、銷售活動。除加工貿易外,嚴格限制以其他貿易方式進口電子游戲設備及其零、附件。
(二)充分發揮輿論宣傳作用,調動廣大群眾參與專項治理工作的積極性。各地要充分發揮各種媒體的宣傳作用,在全社會形成治理電子游戲經營場所的輿論攻勢。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和取得的成果。對依法查處的案件也要向社會公布。同時,要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各有關管理部門的舉報電話,并建立必要的獎勵制度,動員人民群眾積極參與治理行動,在全社會形成共同抵制、打擊電子游戲經營場所違法經營活動的良好態勢。
(三)充分發揮責任追究和監督調控職能,保證專項治理工作取得預期成效。各部門要切實建立起管理責任追究制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群眾反映強烈、電子游戲經營場所問題嚴重又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地區或場所,要追究有關管理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的責任。認真追究在專項治理工作中失職人員的責任。對管理人員參與或變相參與電子游戲經營場所經營的,為違法活動通風報信、提供保護的,干擾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公正執法的,要堅決依照黨紀政紀予以查處,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地要在專項治理工作的每個階段及時向省電子游戲專項治理工作辦公室匯報工作開展情況。對成績突出并對全省工作有促進作用的,電子游戲專項治理工作辦公室將在專項行動簡報上進行表彰,并總結推廣他們的成功經驗;對工作開展不力的地區和部門要予以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