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發[2003]72號
頒布時間:2003-10-29 00:00:00.000 發文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事廳、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司法廳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事局、司法局,各地、州、市人事局、司法局,自治區各委、辦、廳、局、人民團體、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業人事(職稱)部門,中央駐疆單位人事(職稱)部門:
現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證員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條件(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何意見和建議,望及時告知我們。
原《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證員職務任職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新人職字[1993]343號)停止執行。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事廳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司法廳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證員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條件(試行)
第一條 適用范圍
本條件適用于在我區從事公證專業工作在崗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的推薦、評審。
第二條 思想政治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自覺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反對民族分裂。熱愛公證工作,誠實守信,依法辦事,遵紀守法,為積極推進和實踐依法治國方略而努力工作。
第三條 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在本級任期內各年度考核在稱職以上,無因違反職業道德、執業紀律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處分解除一年以后)。
第四條 參加職稱外(漢)語考試,成績達到自治區職稱主管部門公布的合格標準。
第五條 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達到自治區職稱主管部門公布的合格標準。
第六條 參加公證員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并取得繼續教育合格證書。
(一)學歷、資歷條件
具有法律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取得二級公證員任職資五年以上。
(二)學識水平、工作業績條件
在任期內學識水平、工作業績符合下列5項條件中的4項:
1、對國內外公證理論有比較深入的了解和研究,具有較高的法學理論水平、豐富的法律知識和公證業務理論知識,能提出具有重要學術意義或開拓性的研究課題,并組織、承擔、指導開展公證理論研究工作,是單位主要的學術帶頭人。
2、具有豐富的公證業務實踐經驗,能夠處理公證業務中出現的重大疑難問題,辦理重大、疑難公證事項,工作成績顯著。
3、熟練辦理涉外公證業務,能指導二級公證員以下人員的工作和業務進修,承擔不低于2個專題的授課任務。
4、正式出版過具有較高學術價值的法學專著、譯著或公證專業論著1部以上;或發表具有較高學術水平的法學專業論文五篇以上,其中在全國公開發行的法學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2篇以上;或在自治區(省、部)級以上法學刊物上發表具有較高學術水平的法學論文8篇以上。
5、在國內外廣泛地參加學術、經驗交流活動,在全國公證行業享有一定聲望,有1篇論文獲國家級二等獎或自治區(省、部)級一等獎。
第八條 二級公證員任職資格條件
(一)學歷、資歷條件
具有法律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非法律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但經全國高級公證員培訓班培訓取得結業證書。取得三級公證員任職資格5年以上。
?。ǘW識水平、工作業績條件
在任期內學識水平、工作業績符合下列5項條件中的4項:
1、具有一定的法學理論水平、較豐富的法律知識和公證業務知識,了解國內外法學動態,能組織和開展公證業務研究工作,是單位的學術帶頭人。
2、具有豐富的公證業務實踐經驗,能夠解決公證業務中遇到向重大疑難問題,辦理較復雜的公證事項,工作成績顯著。
3、精通公證業務,掌握同公證工作相適應的其它學科知識,組織、承擔公證專題研究工作,能指導三級公證員以下人員的工作和業務進修。
4、正式出版過法學專著、譯著或合著出版過公證專業論著1部以上;或在自治區(省、部)級以上法學刊物上發表具有較高學術價值的法學論文5篇以上。
5、在區內外能廣泛地參加學術、經驗交流活動,在自治區公證行業有一定的知名度,有l篇論文獲自治區(部委)級二等獎以上。
第九條 三級公證員任職資格條件
(一)學歷、資歷條件
具有法律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在縣級市行政區劃內執業,具有法律專業大專學歷(不含地、州所在市及烏魯木齊地區)。取得四級公證員任職資格4年以上。
(二)學識水平、工作業績條件
在任期內學識水平、工作業績符合下列條件:
l、比較系統地掌握法律知識和公證業務知識,了解區內外法學動態,積極參與區內外公證業務研討、經驗交流等活動,是本單位的業務骨干。
2、具有比較豐富的公證業務實踐經驗,熟悉辦證程序,能獨立辦理公證事項,處理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解答有關公證事項的咨詢。
3、能指導四級公證員、公證員助理的業務工作。
4、正式出版過法學專著、譯著或合著出版過公證專業書籍1部以上;或在自治區(省、部)級以上法學刊物上發表具有較高學術價值的法學論文3篇以上。
第十條 四級公證員任職資格條件
?。ㄒ唬W歷、資歷條件
具有法律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在縣及縣級市行政區劃內執業,具有法律專業大專學歷(不含地、州所在市及烏魯木齊地區)。取得司法考試合格證后,任公證員助理1年以上。
?。ǘW識水平、工作業績條件
在任期內各年度考核在稱職以上,并符合下列條件:
l、掌握法律基礎知識和公證業務知識。
2、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分析問題的能力,能獨立承辦一般的事項。
3、處理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解答有關公證事項的咨詢。
4、在自治區(省、部)級以上刊物上發表具有一定學術價值的法學論文l篇以上。
第十一條 公證員助理任職資格條件
l、具有法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
2、處理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解答有關公證事項的詢問。
3、協助四級以上公證員辦理公證事務。
4、能夠撰寫具有一定水平的法學論文。
第十二條 本條件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