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發[2003]59號
頒布時間:2003-09-22 00:00:00.000 發文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事廳、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統計局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事局、統計局,各地、州、市人事局、統計局,自治區各委、辦、廳、局、人民團體、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業人事(職稱)部門,中央駐疆各單位人事(職稱)部門:
現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統計專業高級統計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條件(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何意見和建議,望及時告知我們。
《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統計專業高級統計師職務任職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原新人職字[1993]303號)和《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破格"評審高級統計師職務任職資格暫行條件〉的通知》(原新人職字[1995]176號)文件停止執行。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事廳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統計局
二00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統計專業高級統計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條件(試行)
第一條 適用范圍
本條件適用于從事統計工作并在崗的專業技術人員高級統計師職務任職資格的推薦、評審。
第二條 思想政治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遵紀守法;學風端正,治學嚴謹,熱愛統計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第三條 參加職稱外(漢)語考試,成績達到自治區職稱主管部門公布的合格標準。
第四條 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達到自治區職稱主管部門公布的合格標準。
第五條 參加統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并取得繼續敦育合格證書。
第六條 高級統計師職務任職資格條件
(一)學歷、資歷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報高級統計師職務任職資格。統計專業(或相近專業)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取得統計師資格5年以上。
2."文革"前大專畢業或"文革"期間高等院校大學普通班學歷,取得統計師資格5年以上。
3.地、州(不含烏魯木齊地區)及其以下單位從事本專業工作25年以上的大專學歷人員,取得統計師資格5年以上者,或在縣以下(含縣及縣級市行政區劃)和三類地區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中專畢業后從事統計工作25年以上人員,取得統計師資格5年以上。
4.具備本科學歷但專業不對口(不屬于相近專業),從事統計工作12年以上,并經過系統培訓學習,取得大專層次的《統計學原理》、《多元統計分析》、《企業統計學》(或專業統計)、《概率論與數理統計》四門課程的單科結業證書者,同時取得統計師資格5年以上者。
(二)學識水平、工作業績條件
在任職期內學識水平、工作業績條件符合下列6項條件中的1、2條件和3-6項中的至少1項。
1.掌握國內外統計專業的發展趨勢,能負責組織和指導一個地區、一個部門、一個行業的統計業務工作,有較高的統計調查分析和科學研究能力,能夠對社會經濟問題進行系統的調查研究和科學分析,撰寫較高水平的統計分析報告或有較高價值的統計論文或分析文章。
2.作為主要承擔者完成2個年度以上的綜合統計歷史資料,專題資料的整理。
3.作為主要作者在國家核心刊物或國家專業學術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包括統計調查報告、統計分析文章)1篇以上。
4.作為主要作者在自治區級的專業學術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包括統計調查報告、統計分析文章)2篇以上。
5.作為主要作者在自治區行業主管部門編印的論文匯編中發表論文或被內部刊物采用有較高水平和較大實用價值的論文2篇以上。
6.較系統地講授過一門大專或大專以上程度(或統計師崗位培訓)的統計專業課程(在60個課時以上);或編寫過一門大專或大專以上程度(或統計師崗位培訓)的統計專業教材、講義或練習題解。
(三)"破格"條件
不具備評審高級統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規定的學歷條件的人員在學識水平、工作業績條件的基礎上,還必須同時具備下列5項條件中的第1項和2-4項中的2項:
1."破格"推薦高級統計師職務必須是在取得中級資格期間至少有一年考核為"優秀"的統計專業技術人員,并由兩位具有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的專家推薦。
2.全國統計專業學術會議上宣讀并發表一篇有價值的論文;在全國性刊物上發表一篇論文;在自治區級學術刊物上發表二篇論文者。
3.承擔的統計調查項目、統計研究項目、統計分析報告獲自治區統計部門三等獎以上獎勵。
4.正式出版過統計專業著作或是本單位統計歷史資料的主要執筆者。
第七條 本條件自2003年9月20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