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05-10-01 00:00:00.000 發文單位:中共陜西省委辦公廳,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各市、縣委,各市、縣政府,省委和省級國家機關各部門,各人民團體:
為弘揚中華民族扶貧幫困、團結友愛的優良傳統,把中央確定的開展扶貧濟困送溫暖捐助月活動的要求落到實處,幫助城鄉困難群眾排憂解難,經省委、省政府同意,決定10月份在全省大中城市開展以“攜手慈善、共創和諧”為主題的扶貧濟困送溫暖捐助月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精心組織,講求實效。各地各部門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扶貧濟困捐助活動的重要意義,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廣泛發動,講求實效。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大力宣傳慈善理念,弘揚慈善文化,發展慈善事業。要積極引導社會各界人士,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傳統美德,踴躍參加捐助活動,為困難群眾奉獻愛心。要認真安排,周密組織,嚴格工作程序,嚴明工作紀律,確保捐助活動有序開展。各捐贈接收站(點)要精心準備,熱情接待捐助群眾,認真做好捐贈款、物的接收、登記、整理、上交工作。捐贈款除幫助受災群眾解決基本生活問題外,可拿出適當比例作為孤兒救助基金,用于本地區孤兒的救助,解決其基本生活、就學、就醫方面的困難。
二、堅持自愿,干部帶頭。各地各部門要注意做好思想宣傳工作,動員社會各界和干部群眾積極響應黨委、政府的號召,積極參與捐助活動。黨員領導干部要發揮帶頭作用,積極主動捐款捐物,為困難群眾排憂解難。禁止搞強行攤派和變相攤派。
三、加強管理,嚴明紀律。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和中央駐陜單位在本單位內組織捐助活動,其它單位和社會各界本著方便、就近的原則,在民政部門設立的捐贈接收站(點)進行捐助。各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捐贈工作,統一造冊登記,妥善保管,及時上交,并將捐助情況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各社會捐助接收站(點)的接收和上交情況,要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并接受審計、監察部門的監督。除各級紅十字會、慈善協會外,未經民政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社會上開展任何形式的捐助活動。
四、及時發放捐助款、物,確保困難群眾安全過冬。各級民政、紅十字會、慈善協會要做好捐贈款、物的接收、整理、消毒、包裝、運送和發放工作。各地在分配使用捐贈款、物時,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首先考慮最困難的群眾,保證他們的基本生活需要。鑒于今年各地都有災情發生,各市接收的捐贈款、物原則上留作自用,省上不統一調撥,但必須保證在11月10日前全部發放到困難群眾手中,確保他們安全過冬。
各地各部門開展扶貧濟困送溫暖捐助月活動的情況,請及時向省民政廳報告。
省救災募捐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號(省商業友誼大廈)5058室
省救災募捐中心電話:029-88129516、88129514
中共陜西省委辦公廳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0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