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財會[1989]2091號
頒布時間:1989-11-23 00:00:00.000 發文單位:北京市財政局
市屬各工業總公司(局),財政三、四、五分局,各區縣財政局:
現將財政部(89)財會字第19號《關于修改重印〈國營工業企業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的通知》轉發給你們(會計制度已按征訂冊數下發),同時結合我市情況提出以下補充規定,請轉發所屬企業一并執行。
一、各企業的會計報表應按我局年度決算會議上布置的格式,內容和要求填列報送。
二、自一九九○年一月一日起,各企業應按新會計制度中規定的會計科目設置總分類帳薄和明細分類帳薄。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