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財文[1988]241號
頒布時間:1988-03-30 00:00:00.000 發文單位:北京市財政局
各區、縣財政局、衛生局:
根據一些區縣反映,由于機構遷址變動,使部分區縣享受公費醫療的人員增加,致使區縣當年預算安排發生困難,為解決這一問題,特通知如下:
一、為了平衡區縣之間的負擔,市財政補助區縣公費醫療經費時,考慮轉入轉出的人數,即,對于轉入人員按當年轉入人數每人全年80元計算,增加補助公費醫療經費指標;對于轉出人員,按當年轉出人數每人全年80元計算,減少公費醫療經費指標。
二、經市編委批準,當年新成立的單位(屬于享受公費醫療的)所需的公費醫療經費。由市財政局按當年新增人數補助給區、縣。
以上兩項經費從第二年起,由區、縣在當年預算中予以安排,市財政不再補助。
此通知從1988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