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基字[1998]33號
頒布時間:1998-12-24 13:45:34.000 發文單位:證監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證管辦(證監會),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
為進一步加強對證券投資基金發行工作的監督檢查,提高監督檢查的工作效率,現就有關問題補充通知如下:
一、每只基金發行時,各地證管辦(證監會)應嚴格按照本通知和我會證監基字〔1998〕9號、10號、11號文件及證辦〔1998〕4號、10號文件的要求進行監督檢查,及時處理違規行為,并與上海或深圳證券交易所及時溝通情況,加強工作配合。
二、各地證管辦(證監會)如發現違規申購等情況,應于T+2日上午9:00之前,按照《協助執行通知書(一號)》(附后)規定的格式和內容通知證券交易所,要求證券交易所及時剔除違規申購帳號,并對違規申購份額不予配號。
三、各地證管辦(證監會)未能在T+2日上午9:00之前將有關情況通知證券交易所,并造成違規申購基金帳號得以中簽的,應于T+3日中午12:00之前,按照《協助執行通知書(二號)》(附后)規定的格式和內容通知證券交易所,凍結該違規申購帳戶下的中簽基金份額,并將剩余的違規申購資金從T+4日起繼續凍結5個工作日。
四、各地證管辦(證監會)確因特殊情況未能在T+3日中午12:00之前將有關情況通知證券交易所的,應最遲在該基金上市公告書公告日后1個工作日內,按照《協助執行通知書(三號)》(附后)規定的格式和內容通知證券交易所凍結違規帳戶內的中簽基金份額。
五、各地證管辦(證監會)應在基金上市后一個月內,對凍結的違規申購帳戶內的中簽基金份額作出處理決定,并將處理決定報中國證監會基金監管部備案,同時按照《協助執行通知書(四號)》(附后)規定的格式和內容通知證券交易所,對凍結的中簽基金份額予以解凍,并對一個有效帳戶以外的其他帳戶予以注銷。
六、今后凡涉及凍結(解凍)基金違規處理事宜,均由兩個交易所的監察部門統一歸口處理。各地證管辦(證監會)應及時與上海證券交易所監察部(電話:021-68805768,傳真:68805769)或深圳證券交易所市場監察部(電話:0755-2083909,傳真:2083914)聯系。
協助執行通知書(一號)
××證券交易所監察部:
在××基金發行過程中,我辦(會)對該基金的申購情況進行了巡查,發現以下違規申購情況。現通告你所,請及時剔除違規申購帳號,并對違規申購的份額不予配號。
違規申購情況如下:
1.申購者名稱、地址;
2.申購使用的股票帳戶(基金帳戶);
3.申購基金的名稱、代碼、日期、數量和申購資金數量;
4.申購所在證券營業部、申購使用的席位號。
××證管辦(證監會)
××年××月××日
協助執行通知書(二號)
××證券交易所監察部:
在××基金發行過程中,我辦(會)對該基金的申購情況進行了巡查,發現以下違規申購情況,現通告你所,如配號的違規申購份額已中簽,請將違規帳戶下的中簽基金份額予以凍結,并將剩余的違規申購的資金在T+4日后繼續凍結5個工作日。
違規申購情況至少應包括如下內容:
1.申購者名稱、地址;
2.申購使用的股票帳戶(基金帳戶);
3.申購基金的名稱、代碼、日期、數量和申購資金數量;
4.申購所在證券營業部、申購使用的席位號。
××證管辦(證監會)
××年××月××日
協助執行通知書(三號)
××證券交易所監察部:
在××基金發行過程中,我辦(會)對該基金的申購情況進行了巡查,發現以下違規申購情況。現通告你所,請將該違規帳號下的全部中簽基金份額予以凍結。違規申購情況如下:
1.申購者名稱、地址;
2.申購使用的股票帳戶(基金帳戶);
3.凍結帳戶名稱和凍結基金代碼、數量;
4.凍結帳戶所在證券營業部、凍結帳戶使用的席位號。
××證管辦(證監會)
××年××月××日
協助執行通知書(四號)
××證券交易所監察部:
××年××月××日,我辦(會)曾通告你所,請你所協助將下列違規申購帳戶內的中簽基金份額予以凍結。現我辦(會)決定,除保留××(姓名)一個有效帳戶外,其他帳戶予以繼續凍結,并在6個月后予以注銷,同時,將其違規申購的中簽基金份額在基金上市后予以賣出,所得收入收歸國庫所有。
請你所將違規中簽基金份額解凍,并督促證券經營機構從違規中簽基金份額解凍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違規中簽基金份額賣出,同時,督促違規申購者將保留帳戶以外的其他帳戶中合法持有的其他證券在6個月內賣出,并在6個月后對這些帳戶予以注銷。違規中簽基金情況如下:
1.凍結的日期;
2.凍結的帳戶名稱;
3.凍結的基金份額數量;
4.請予以解凍帳戶的時間;
5.請予以解凍的帳戶名稱;
6.請予以解凍的基金份額數量;
7.請予以繼續凍結帳戶的號碼。
××證管辦(證監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