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煙辦[2000]234號
頒布時間:2000-03-31 13:44:11.000 發文單位:國家煙草專賣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大連、深圳市煙草專賣局:
去年以來,各省級局根據《國家煙草專賣局關于印發〈卷煙紙專賣管理辦法〉的通知》精神(國煙法[1999]92號),對卷煙紙的生產經營特別是進口紙進行了專項治理整頓,取得了突破性進展。目前已基本建立起由煙草系統控制的流通渠道,避免了國家稅收的流失,維護了煙草行業的形象。但要鞏固這一成果,仍有大量工作要做,既要完善進口紙的經營管理措施,更要防止非正常渠道經營“回潮”。為落實2000年全國煙草工作會議和全國煙草行業經濟運行會議情神,堅決貫徹“一要規范、二要改革、三要創新”的行業工作重點,整頓卷煙紙流通秩序,規范經營行為,現就進一步加強進口卷煙紙經營管理問題通知如下:
一、經營卷煙紙進出口業務的企業,須持有國家煙草專賣局核發的特種煙草專賣經營許可證。卷煙紙進口業務,由中國煙草進出口總公司統一對外詢價、談判、簽約,中國煙草物資公司參加對外談判,其它任何單位無權開展此項業務。中國煙草進出口總公司統一與外商簽訂總合同并安排煙草進出口公司(口岸公司)簽訂具體執行合同,但須經中國煙草進出口總公司審核、簽章后方能生效。國家局根據中國煙草進出口總公司鑒章合同和中國煙草物資公司開具的調撥單簽發準運證。
二、卷煙生產企業只能從中國煙草物資公司和省級煙草物資部門購買進口卷煙紙。否則,一律嚴肅受處。
三、各省級煙草物資部門應根據國家煙草專賣局批準的卷煙生產計劃和卷煙生產企業的生產情況,認真做好進口紙的采購工作,并填寫進口紙訂貨卡片及時上報中國煙草物資公司。填寫卡片要寫明國別、數量、規格、型號、到貨時間。中國煙草物資公司在訂貨前兩個月將訂貨卡片送中國煙草進出口總公司。中國煙草進出口總公司與外商簽的合同送物資公司影印件,以掌握運行情況。
四、進口卷煙紙補充訂貨或變更合同,必須提前兩個月以有效的書面形式報中國煙草物資公司,由中國煙草物資公司送中國煙草進出口總公司,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提報單位承擔。
五、進口卷煙紙由煙草進出口公司(口岸公司)負責辦理有關進口報關手續,并按國家規定照章納稅。由煙草物資部門負責國內結算,其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參與經營和結算。
六、各級煙草物資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家局(總公司)關于進口紙的收費標準,不得亂收費,亂加價。同時,要切實做好服務工作,不斷提高服務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