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煙科監[2003]80號
頒布時間:2003-11-18 00:00:00.000 發文單位:國家煙草專賣局
湖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浙江、山東、廣東、貴州、云南省(區、市)煙草專賣局(公司):
根據《國家煙草專賣局關于2003年卷煙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安排的通知》(國煙科[2002]565號)要求,決定于11月下旬和12月上旬在湖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浙江、山東、廣東、貴州、云南省(市、區)市場進行2003年下半年卷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檢測地點設在湖北省武漢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卷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由國家煙草專賣局科教司組織并主持,由國家煙草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部分卷煙分技術委員會委員、部分全國評煙委員會成員、有關省級煙草質量監督檢測站的技術人員組成工作組執行質量監督檢驗工作。
二、國家局將組成9個抽樣小組,分別赴各有關卷煙銷售倉庫進行抽樣(具體抽樣安排見附件1)。請各省級局(公司)有關部門積極配合。抽檢樣品一律使用國家煙草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的封條封樣。樣品費由抽樣點所在省級局(公司)負責解決。
三、被評為2002年中國名牌的中華、紅塔山、大紅鷹、紅河、云煙、芙蓉王、白沙卷煙屬于免檢產品,不列入抽樣范圍。
四、產品檢測工作在湖北省煙草質檢站進行,武漢煙草集團公司技術中心協助,為期六天(12月1日-6日)。委托湖北省煙草專賣局(公司)承辦會務工作,武漢煙草集團公司協辦。國家煙草質檢中心會同湖北省煙草質檢站負責檢測儀器設備的技術保障工作,并按照GB5606-1996《卷煙》系列國家標準及卷煙條形碼檢測要求提前做好檢測的各項準備工作。
五、請各單位接此文件后通知有關人員(名單見附件2)于11月30日到武漢市長江大酒店(武漢市解放大道1131號)報到,并提前將到達車次、航班通知會務組。省局聯系人:肖洪波,電話:027-83620291,13627262736;武煙聯系人:吳風光,電話:027-84872610,13036110523.因故不能參加者,應在11月25日以前向國家煙草專賣局科教司請假(電話:010-63605705)。
國家煙草專賣局
二00三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