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食藥監市[2003]335號
頒布時間:2003-12-07 00:00:00.000 發文單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加強藥品廣告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違法發布藥品廣告行為,規范藥品廣告發布秩序,依據《廣告法》、《藥品管理法》和《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于2003年9月至10月依法撤銷藥品廣告批準文號4個,查處未經審批刊播的、使用過期失效文號的、偽造冒用批準文號的、處方藥在大眾媒介發布廣告的、禁止廣告宣傳的品種仍進行宣傳的藥品廣告共1086份。
現將各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檢查中發現的違法廣告次數在5次以上的藥品及其藥品生產企業(詳見附件)和相關情況予以匯總公告(詳見《違法藥品廣告公告》(2003)第5期,總第17期)。
特此通知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三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