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特設函[2004]10號
頒布時間:2004-03-23 00:00:00.000 發文單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各有關單位:
最近總局收到部分省、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有關單位關于壓力管道安全監察工作的請示,為便于各地統一認識和開展工作,經研究,現將有關問題答復如下:
一、按照總局《關于實施若干問題的意見》(國質檢法[2003]206號)規定,在國務院關于壓力管道設計、安裝、使用的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制定以前,為確保壓力管道設計、安裝、使用的安全,國家質檢總局和地方質監部門應當按照 "三定"規定,依據《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察規定》(原勞動部勞部發[1996]140號)以及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的規定,對壓力管道設計、安裝、使用及檢驗檢測環節實施安全監察。
關聯資料:部委規章共1部
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3]60號),明確規定,質檢總局牽頭負責指導特種設備的安全整治。壓力管道專項普查工作是特種設備安全整治的一項重要內容,各地應當按照國務院《通知》精神和總局部署,認真開展壓力管道專項普查工作。在普查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應當按照《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行政處罰規定》(質檢總局令第14號)的有關規定,及時下達安全監察意見通知書(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并依法對壓力管道生產、使用、檢驗檢測活動中的違法行為予以查處。對違法行為或者嚴重事故隱患的處理應積極爭取當地人民政府支持和有關部門的配合,重大情況報告總局。
關聯資料:部委規章共2部
三、壓力管道安全監察的范圍,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八十八條的規定執行。
關聯資料:行政法規共1部
四、根據《壓力管道元件制造單位安全注冊與管理辦法》(質技監局鍋發[2000]07號)、《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單位資格許可管理規則》(國質檢鍋[2002]235號)和《壓力管道安裝單位資格認可實施細則》(質技監局鍋發[2000]99號)的規定,申請壓力管道設計、元件制造以及安裝許可的單位應當具有企業法人或者事業法人資格。
關聯資料:部委規章共1部
五、氣體充裝、空分裝置上的GC1級壓力管道,可作為安裝許可的專項。制造空分裝置的壓力容器企業申請壓力管道安裝許可,其人員總數、工程技術人員總數和設備的要求,應當符合GC2級條件,可以不要求建筑業資質作為許可前置條件。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