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險字[1991]19號
頒布時間:1991-11-13 00:00:00.000 發文單位:勞動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
隨著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深入發展,各地征集和積累的養老保險基金逐年增加。為使積累的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并支援國家經濟建設,近幾年來各地按有關政策將部分積累的基金購買了國庫券等有價證券。養老保險基金是保障廣大退休人員生活的專項基金,各地必須嚴格按照《國務院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1〕33號)的精神切實管好、用好。
今年八月二十九日,貴州省××縣勞動局保險股的保險柜被盜,盜走國庫券7.03萬元,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案件發生后,貴州省勞動局極為重視,研究部署了加強基金管理的措施。目前,此案正在查處之中。為切實加強有價證券和庫存現金的管理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級勞動部門對所屬的社會保險管理機構近幾年購買的國庫券等有價證券和養老保險基金的存款單據,于今年年底前進行一次認真的清理,做到賬券、賬據相符。對購買的有價證券及存款單據要嚴格按照管理規定妥善保管。對以現金形式收繳的各種款項要及時存入銀行。庫存現金金額要嚴格按照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二、各級社會保險管理機構要進一步完善各項基金管理制度,并切實落實防火、防盜措施。
三、各級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的財會人員要忠于職守,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玩忽職守,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要按照黨紀國法追究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
各地勞動部門接此通知后,要對本地的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工作進行一次認真的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決,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