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函[2006]323號
頒布時間:2006-04-04 16:16:12.000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正保會計網校編輯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第2號文件規定,本文廢止。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
近接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商請確認第三屆“中華環境獎”和“中華環境獎—綠色東方獎”獲獎者免繳獲獎獎金個人所得稅的函》(環函〔2006〕58號)。經研究,通知如下:
為提高公眾環境保護意識,促進我國社會、經濟和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經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批準,其直屬單位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設立了“中華環境獎”,旨在表彰和獎勵國內外為中國環境保護事業做出重大貢獻和取得優異成績的個人和集體。“中華環境獎”由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中宣部、教育部、文化部、民政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中華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東方衛視等13個單位組成組織委員會和評選委員會,評選辦公室設在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目前第三屆“中華環境獎”評選工作已結束,評選出“中華環境獎”獲獎者個人2名(每名獎金50萬元),“中華環境獎—綠色東方獎”獲獎者個人9名(每名獎金5萬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款關于國務院部委頒發的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對第三屆“中華環境獎”和“中華環境獎—綠色東方獎”獲獎者個人所獲獎金(詳見附件),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
附件:第三屆“中華環境獎”和“中華環境獎——綠色東方獎”獲獎者名單
國家稅務總局
二○○六年四月四日
附件第三屆“中華環境獎”和“中華環境獎—綠色東方獎”
獲 獎 者 名 單
序號 | 姓 名 | 通 訊 地 址 | 獎金額 |
1 | 史振華 | 江蘇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0號91棟 | 50萬 |
2 | 孫永福 | 北京市復興路10號 | 50萬 |
3 | 吳顯國 | 河北省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 5萬 |
4 | 姜昌亮 | 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北路2號南銀大廈 | 5萬 |
5 | 郝青俊 | 青海省西寧市南山東路116號 | 5萬 |
6 | 牛玉琴 | 陜西省靖邊縣東坑鎮金雞沙村 | 5萬 |
7 | 孫德輝 | 云南省昭通市昭陽區東后街185號昭通市疾控中心 | 5萬 |
8 | 邢詒前 | 海南省文昌市名人山鳥類自然保護區 | 5萬 |
9 | 蘇永善 | 廣東省佛山市教育局 | 5萬 |
10 | 趙森林 | 黑龍江省大慶市大慶社區采研4-1-102 | 5萬 |
11 | 惠志軍 | 北京市復興路11號中央電視臺 | 5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