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函[2002]311號
頒布時間:2002-04-15 00:00:00.000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近接湘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的請示。經研究,現對湘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所屬分支機構繳納企業所得稅問題通知如下:
一、湘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及各分支機構(名單附后),在2002年度由總公司在湖南省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暫不實行就地預交所得稅辦法。總公司按照征收管理的有關規定,按期匯總申報預繳企業所得稅,年終進行匯算清繳。
二、湘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所屬分支機構,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的有關規定,向所在地稅務機關報送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所在地稅務機關要嚴格履行就地監管的責任。
三、湘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附屬獨立法人公司及分支機構,仍按有關規定就地繳納企業所得稅。
附件:湘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分支機構名單
序號 分支機構名稱 所在地
1 長沙勞動西路證券營業部 長沙
2 成都西一環路證券營業部 成都
3 廣州恒福路證券營業部 廣州
4 廣州黃埔大道證券營業部 廣州
5 海口國貿大道證券營業部 海口
6 上海金楊路營業部 上海
7 長沙瀟湘路證券營業部 長沙
8 長沙韶山路證券營業部 長沙
9 北京北三環西路證券營業部 北京
10 上海泰興路證券營業部 上海
11 深圳深南東路證券營業部 深圳
12 沈陽綏化西街證券營業部 沈陽
13 烏魯木齊克拉瑪依東路證券營業部 烏魯木齊
14 岳陽南湖大道證券營業部 岳陽
15 哈爾濱證券營業部 哈爾濱
16 福州證券營業部 福州
17 貴陽證券營業部 貴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