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地稅函[2004]500號
頒布時間:2004-09-14 00:00:00.000 發文單位:烏魯木齊市地方稅務局
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地方稅務局,各區、縣地方稅務局,稽查局、涉外稅收征管局:
現將自治區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自治區地方稅務局郵電通信業營業稅征收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新地稅發[2004]22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根據此辦法第六條第四款規定,現結合我市郵電通信業的征收管理現狀,對我市郵電通信業的納稅地點規定如下:
一、新疆電信公司烏魯木齊市分公司的納稅地點為機構所在地。
二、 新疆移動通信有限責任公司在烏魯木齊市范圍內取得的業務收入的納稅地點為新疆移動通信有限責任公司機構所在地。
三、新疆聯通公司烏魯木齊市分公司的納稅地點為機構所在地。
四、中國網通集團公司新疆分公司在烏魯木齊市范圍內取得的業務收入的納稅地點為新疆分公司機構所在地。
五、烏魯木齊市郵政局的納稅地點為機構所在地。
六、鐵通信息有限責任公司新疆公司在烏魯木齊市下設三個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其分支機構的納稅地點為:
1、鐵通新疆公司烏魯木齊分公司在烏魯木齊市范圍內取得的業務收入的納稅地點為烏魯木齊分公司機構所在地。
2、鐵通新疆公司烏魯木齊江蘇西路營業廳(也稱網絡運行部)的納稅地點為烏魯木齊江蘇西路營業廳機構所在地。
3、鐵通新疆公司百花村營業部的納稅地點為百花村營業部機構所在地。
如上述單位的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動,或本文在執行過程中有什么問題,請及時上報市局稅政一處,由市局調查解決。
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地方稅務局,各地州市地方稅務局,自治區地方稅務局直屬征收局、稽查局:
為加強和完善我區郵電通信業營業稅稅收征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近年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對郵電通信業營業稅的相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自治區地方稅務局郵電通信業營業稅征收管理辦法(試行)》,經“2003年全區營業稅、城建稅及涉外地方各稅工作會議”討論通過?,F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出現的問題,請及時向區局匯報。
二○○四年二月九日
自治區地方稅務局郵電通信業營業稅征收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為加強和完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郵電通信業營業稅稅收征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郵電通信業務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均為郵電通信業營業稅納稅義務人。
郵電通信業務包括:郵政業和電信業。
郵政業務,是指傳遞事物信息的業務,包括傳遞函件、包件、郵匯和報刊發行、郵政物品銷售、郵政儲蓄、郵政禮儀及其他業務。
電信業務,是指用各種電傳設備傳輸電信訊號來傳遞信息的業務,包括電報、電傳、電話、電話機安裝、電信物品、電話號簿銷售及其他電信業務。分為基礎電信業務和增值電信業務?;A電信業務是指提供公共網絡基礎設施、公共數據傳遞和基本語音通信服務的業務,具體包括固定網國內長途及本地電話業務、移動通信業務、衛星通信業務、因特網及其他數據業務、網絡元素出租出售業務、電信設備及電路的出租業務、網絡接入及網絡托管業務、國際通信基礎設施國際電信業務、無線尋呼業務和轉售的基礎電信業務。增值電信業務是指利用公共網絡基礎設施提供的電信與信息服務的業務,具體包括固定電話網的增值電信業務、移動電話網的增值電信業務、衛星電話網的增值電信業務、因特網增值電信業務、其他數據傳送網絡增值電信業務等服務。
郵政單位是指自治區郵政局所屬的各級郵政局(支)局和經自治區郵政局批準從事過境信函傳遞業務的單位。
電信單位是指經國家信息產業部或自治區通信管理局批準,取得通信經營許可證從事電信業務的單位。
第三條:郵政、電信單位提供郵政電信業務按“郵電通信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第四條:郵電通信業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電信單位自用話費。但以下情形除外:
1、郵政電信單位與其他單位合作,共同為用戶提供郵政或電信業務及其他服務并由郵政電信單位統一收取價款的,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合作方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電信單位網間、區間結算的話費收入,以向用戶收取的全部話費減去支付給網內其他單位和跨網合作方的價款余額,加上從網內其他單位和其他網劃轉的收入為營業額。
中國聯合通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開展的CDMA業務,以向用戶收取的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聯通新時空移動通信有限公司的網絡使用費的余額為營業額。聯通新時空移動通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從中國聯合通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取得的線路租用費以全額為營業額。
2、電信單位銷售的各種有價電話卡,由于其計費系統只能按有價電話卡面值出帳按有價電話卡面值確認收入,不能直接在銷售發票上注明折扣折讓額,以面值確認的收入減去當期財務會計上體現的銷售折扣折讓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3、報刊發行、郵政儲蓄以收益額確定營業額。
4、郵政單位調撥集郵商品(包括郵票)以收益額作為營業額;零售集郵商品以收入全額作為營業額。
5、郵政電信單位因財務會計核算辦法改變將已繳納過營業稅的預收性質的價款(主要指預收話費)逐期轉為營業收入時,可以從營業額中減除。
6、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通過手機短信特服號“8858”為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接受捐贈業務,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第五條:郵政電信單位提供應稅勞務應納營業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其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取得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但對于向對方收取的預收性質的各類價款(預收話費),其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以郵政電信行業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該項預收性質的價款被確認收入的時間為準。
第六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郵政電信單位提供郵電通信業務的營業稅納稅地點為郵政電信機構所在地。
鑒于我區郵電通信企業設在各縣、市(區)的機構均為報帳制單位,其核算集中在地、州、市分公司,經區局研究決定,對我區郵政、電信單位營業稅納稅地點作如下具體規定:
一、中國移動通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國聯合通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納稅地點為各縣、市(區)機構所在地,由其地、州、市分公司按劃分比例分別向所屬各縣、市地稅局申報繳納。
劃分比例=(上年度各縣市區實際話費+預收話費)/(上年度本地州市實際總話費+預收話費)X100%.
二、新疆電信分公司、鐵通新疆分公司、網通集團西北通信公司新疆分公司納稅地點為各縣、市(區)機構所在地,由其地、州分公司分別向各縣、市地方稅務局申報繳納;新疆電信公司號簿局納稅地點為其機構所在地。
三、新疆郵政局各縣、市郵政支局納稅地點為其縣、市(區)機構所在地。
四、烏魯木齊市郵電通信業納稅地點由烏魯木齊市地稅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并報區局備案。
第七條、中國移動通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國聯合通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營業額的劃分比例須報經地、州、市地方稅務局審批后執行,劃分比例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重新報批。對于各地、州、市電信單位的稅務檢查,由各所屬地、州、市地方稅務局統一負責協調實施。
第八條、本辦法由自治區地方稅務局負責解釋。從2004年1月1日起執行。以前郵電通信行業營業稅政策業務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