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函[2005]994號
頒布時間:2005-10-21 00:00:00.000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北京市、上海市、江蘇省國家稅務局,寧波、深圳市國家稅務局:
通用國際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報來國外無償援助項目免稅采購申請及《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無償援助項目在華采購貨物明細表》(見附件1、附件2),請求對日本政府無償援助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醫療水平提高計劃項目在華采購物資免征增值稅。請你們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外經貿部關于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無償援助項目在華采購物資免征增值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2號)規定,對附件所列供貨單位向通用國際貿易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貨物進行核實,符合免稅條件的,免征采購貨物銷項稅額,并允許其進項稅額在其他內銷貨物中計算抵扣。
附件:1.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無償援助項目在華采購貨物明細表1
2.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無償援助項目在華采購貨物明細表2
國家稅務總局
二00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無償援助項目在華采購物資明細表1
項目名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醫療水平提高計劃項目
援助國:日本
中方項目單位及聯系電話:新疆和田市人民醫院 (侯兵 0903-2514161)
中標商社及聯系電話:日本小川精機株式會社 (Takano ri Mori 0081-332000234 王巖 010-63896836)
貨物采購人及聯系電話:通用國際貿易有限責任公司 (張魁志、石偉:010-68991629)
貨幣單位:人民幣元
附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