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函[2003]1056號
頒布時間:2003-09-15 00:00:00.000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深圳市地方稅務局:
你局《關于安費諾-美國總公司技術性收入免征營業稅問題的請示》(深地稅發[2003]659號)、《關于日本住友大阪水泥株式會社技術性收入免征營業稅的請示》(深地稅發[2003]680號)、《關于加拿大T&S photonicsInc.技術性收入免征營業稅問題的請示》(深地稅發[2003]710號)和《關于日本協立HIPARTS株式會社技術性收入免征營業稅問題的請示》(深地稅發[2003]717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273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技術轉讓收入免征營業稅范圍的通知》(國稅發[2000]166號)的有關規定,經審核,同意對安費諾-美國總公司等下列外國企業與我國企業簽訂技術轉讓合同而在1999年10月1日以后取得的技術轉讓收入,免予征收營業稅;對與技術轉讓無關的技術服務費,以及技術轉讓收入中所含的商標使用費,應照章征收營業稅。
一、安費諾-美國總公司與安費諾東亞電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簽訂“技術引進合同”(合同編號:01USSZY4120010001),轉讓相關技術所取得的技術轉讓收入。
二、日本住友大阪水泥株式會社與住龍納米技術(深圳)有限公司簽訂“有關高性能涂料技術轉讓及專利實施許可的合同”(合同編號:03JPSZY2620030001),轉讓相關技術所取得的技術轉讓收入。
三、加拿大T&SphotonicsInc.與深圳太辰光通信有限公司簽訂“合約”(合同編號:03CASZY41TS021219),轉讓相關技術所取得的技術轉讓收入。
四、日本協立HIPARTS株式會社與深圳市東風置業有限公司簽訂“協立線束制造技術轉讓協議”(合同編號:03JPSZY35KHPDFZY1),轉讓相關技術所取得的技術轉讓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