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函[2006]1238號
頒布時間:2006-12-22 09:18:32.000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正保會計網校編輯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第2號文件規定,本文廢止。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
你局《關于英國英中貿易協會南京代表處免征外國企業所得稅的請示》(蘇國稅發〔2006〕227號)收悉,批復如下:
英國英中貿易協會南京代表處于2004年12月成立,主要從事英中貿易及投資的促進、咨詢業務。英國貿易及工業部英國貿易投資局已出具證明,證實其總機構英國英中貿易協會屬于主要由政府劃撥運營經費的非營利性機構。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稅收征管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6〕165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有關稅收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28號)的規定,對英國英中貿易協會南京代表處從事的業務活動,凡符合國稅發〔1996〕165號文件第一條第(二)款第2項規定范圍的,免征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