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2002]111號
頒布時間:2002-07-18 00:00:00.000 發文單位: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經國務院批準,現將西氣東輸項目有關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西氣東輸項目上游中外合作開采天然氣增值稅執行13%的統一稅率,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油氣田企業增值稅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字[2000]32號)規定,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二、對西氣東輸管道運營企業執行15%的企業所得稅稅率。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三、西氣東輸項目上游開采天然氣中外合作區塊繳納礦區使用費,暫不繳納資源稅。
請遵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