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06-10-17 13:26:19.000 發文單位:財政部
一、礦區的劃分
礦區,是指企業進行油氣開采活動所劃分的區域或獨立的開發單元。礦區的劃分是計提油氣資產折耗、進行減值測試等的基礎。礦區的劃分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ㄒ唬┮粋€油氣藏可作為一個礦區;
(二)若干相臨且地質構造或儲層條件相同或相近的油氣藏可作為一個礦區;
?。ㄈ┮粋€獨立集輸計量系統為一個礦區;
(四)一個大的油藏分為幾個獨立集輸系統并分別進行計量的,可以分為幾個礦區;
?。ㄎ澹┎捎弥卮?、新型采油技術并實行工業化推廣的區域可作為一個礦區;
?。┰谕坏乩韰^域內不得將分屬不同國家的作業區劃分在同一個礦區或礦區組內。
二、鉆井勘探支出的處理采用成果法
根據本準則第十三、十四和十五條規定,對于鉆井勘探支出的資本化應采用成果法,即只有發現了探明經濟可采儲量的鉆井勘探支出才能資本化,結轉為井及相關設施成本,否則計入當期損益。
根據本準則第十四條(二)規定,完井一年時仍未能確定該探井
是否發現探明經濟可采儲量,如需繼續暫時資本化的,應已實施或已有明確計劃并即將實施進一步的勘探活動。
上述規定中的“已有明確計劃”,是指企業管理層已通過了該計劃并已開始組織實施,如已撥付資金、已制定出明確的時間表或已將相關計劃任務落實給相關部門和人員。
三、油氣資產及其折耗
(一)油氣資產,是指油氣開采企業所擁有或控制的井及相關設施和礦區權益。油氣資產屬于遞耗資產。
遞耗資產是指通過開采、采伐、利用而逐漸耗竭,以致無法恢復或難以恢復、更新或按原樣重置的自然資源,如礦藏等。
開采油氣所必需的輔助設備和設施(如房屋、機器等),作為一般固定資產管理,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4 號——固定資產》。
(二)油氣資產的折耗,是指油氣資產隨著當期開發進展而逐漸轉移到所開采產品(油氣)成本的價值。本準則第六條和第二十一條規定,企業應當采用產量法或年限平均法對油氣資產計提折耗。
1.產量法,又稱單位產量法。該方法是以單位產量為基礎對探明礦區權益的取得成本和井及相關設施成本計提折耗。采用該方法對油氣資產計提折耗時,礦區權益應以探明經濟可采儲量為基礎,井及相關設施以探明已開發經濟可采儲量為基礎。
2.年限平均法,又稱直線法。該方法將油氣資產成本均衡地分攤到各會計期間。采用該方法計算的每期油氣資產折耗金額相等。
本準則規定了產量法,該方法能夠更準確地反映油氣資產在會計期間的消耗,同時也允許采用年限平均法。企業無論采用產量法或者年限平均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四、棄置義務的處理
本準則第二十三條規定,滿足《企業會計準則第13 號——或有事項》中預計負債確認條件的棄置義務,應確認為預計負債,并相應增加井及相關設施的成本。企業確認井及相關設施的成本時,應當預計因礦區廢棄所承擔的現時義務。
棄置義務應當以礦區為基礎進行預計,通常涉及井及相關設施的棄置、拆移、填埋、清理、恢復生態環境等所發生的支出。
五、油氣資產的減值
企業的礦區權益(探明礦區權益和未探明礦區權益)、井及相關設施等油氣資產如發生減值,應當區別情況進行處理:
?。ㄒ唬┨矫鞯V區權益、井及相關設施以及暫時資本化的油氣勘探支出和開發支出的減值,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8 號——資產減值》。
?。ǘ┪刺矫鞯V區權益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減值測試。按照單個礦區進行減值測試的,其公允價值低于其賬面價值的,應當將其賬面價值減記至公允價值,減記的金額確認為油氣資產減值損失;按照礦區組進行減值測試并計提準備的,確認的減值損失不分攤至單個礦區權益的賬面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