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會[2006]3號
頒布時間:2006-02-15 11:45:01.000 發文單位:財政部
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有關中央管理企業:
為規范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行為,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我部制定了《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等38項具體準則,現予印發,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施行,鼓勵其他企業執行。執行該38項具體準則的企業不再執行現行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附件:企業會計準則(具體準則)
二○○六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
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