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市國稅外[2006]111號
頒布時間:2006-05-08 08:33:00.000 發文單位:紹興市國家稅務局
各縣(市)國家稅務局,市局直屬分局:
為加強對非居民稅收管理,及時掌握企業設備進口中涉及外國企業承包工程、安裝服務等涉稅事項和國內企業引進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的預提所得稅扣繳情況,根據國際稅收協定和《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市局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一次企業設備進口和技術轉讓專項調查,具體要求如下:
一、調查年度
2004年1月至2006年3月。
二、調查內容
(一)企業進口設備和引進技術的次數、金額、合同主要內容、對方出口國家和銷售公司名稱;
(二)企業引進設備合同所注明的安裝起止時間和國外來人實際安裝設備起止時間;
?。ㄈ┱{試安裝等勞務費用的實際支付金額;
?。ㄋ模@夹g費、非專利技術費的實際支付金額;
(五)企業進口設備已安裝但尚未付清設備款的情況;
?。┢髽I已簽訂進口設備引進合同但設備尚未運抵中國的情況。
三、調查方法和要求
由各縣(市)局、市局直屬分局根據市局提供的引進設備企業名單負責調查、收集資料并進行審核。
?。ㄒ唬┫嚓P企業填報《國內企業設備進口和技術轉讓調查表》,并提供引進設備合同、技術合同(中文)等有關資料;
?。ǘ┒悇諜C關對照設備引進、技術引進合同審核確定這些外國公司來華進行的設備安裝、提供技術服務等勞務是否構成常設機構;對其中涉及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轉讓的,還需審核是否扣繳預提所得稅;
?。ㄈ┰谡{查中如發現除市局提供的企業名單外,其它企業也存在設備進口等情況的,須一并予以調查審核。
各地要按照上述調查內容和要求,認真開展好調查與審核工作,分戶次簽署審核意見。對本次調查情況須寫出專題報告,報告內容要具體,并有針對性地提出下一步管理措施。
于2006年7月31日前將調查報告和有關企業填報資料一并上報市局。
附件:1.國內企業設備進口和技術轉讓調查表(略)
2.進口設備調查匯總表(略)
二○○六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