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稅函[2002]616號
頒布時間:2002-11-25 00:00:00.000 發文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稅務局
近接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公司《中國人壽保險新疆分公司關于申請企業所得稅以地市級分公司為單位統一申報、集中監管的函》(國壽新發[2002]240號)稱:公司按照企業內部管理要求,取消縣支公司財務核算,所有財務單證由專人負責上報地、州、市財務中心集中核算。鑒于該公司所屬縣支公司因改變會計核算辦法而變為非獨立核算單位,不再具備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條 件的實際情況,經區局研究決定,從2002年度起,人壽保險新疆分公司監管級次定為二、三級成員企業,對原四級成員由于財務核算的改變,管理職責的上劃,由三級成員所在地主管國稅局負責;三級成員企業統一向所在地主管國稅局進行納稅申報,并接受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