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稅聯字[1995]1號
頒布時間:1995-03-08 00:00:00.000 發文單位:黑龍江省地方稅務局
各地、市、縣地方稅務局、國家稅務局:
為適應零星服務項目的管理,經研究決定,從1995年4月1日起啟用《黑龍江省服務業定額統一發票》,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望遵照執行。
一、《黑龍江省服務業定額統一發票》適用范圍為:鐵路、公路、航運、民航、郵電等部門的貨物搬運,行李包裹寄存發送;短途客(不按里程計算收費的出租車)、貨運輸,機動車停車收費及其它不便于開具《黑龍江省服務業統一發票零星服務項目。
二、《黑龍江省服務業定額統一發票》由省稅務機關指定省國稅局票證站印制,套印“黑龍江省地方稅務局發票監制章 ”,白紙印棕色,加印底紋。
三、《黑龍江省服務業定額統一發票》為通聯式,面額分:貳拾元、拾元、伍元、貳元、壹元,每本為100份,價格為2.70元。各地請于3月20日前將所需數量報省地方稅務局和國家稅務局征管處。原有的定額發票和票據可以使用至1995年6月末。
附:《黑龍江省服務業定額統一發票》式樣(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