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國稅函[1995]31號
頒布時間:1995-02-26 00:00:00.000 發文單位:湖南省國家稅務局
發各地、州、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稅務代理試點工作的通知》(國稅發[1994]211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研究貫徹執行。為了保證工作的正常開展,省國家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將共同組建稅務師資格審查委員會。稅務師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稅務代理機構的審批和稅務師的考核、考試、培訓以及資格認定工作,處罰稅務代理中的違法行為,指導、監督全省稅務代理工作的開展。各地在執行中有什么問題,請及時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