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國稅發[2001]361號
頒布時間:2001-11-19 00:00:00.000 發文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
各地區、地級市國家稅務局:
現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報送軍隊移交的保障性企業欠稅豁免統計數據的通知》(財稅[2001]172號)轉發給你們,請你們接到通知后,立即將本地、市駐軍軍隊移交的保障性企業欠稅豁免申請情況統計上報自治區國稅局(報送材料應附移交企業的批文復印件)。要求各地、市對“軍隊移交保障性企業欠稅豁免申請表”(見附件1)審核、簽署意見,并匯總填報“軍隊移交保障性企業欠稅豁免申請匯總表”(見附件2)于11月30日前上報自治區國稅局。沒有接到軍隊移交保障性企業欠稅豁免申請的地、市國稅局,也要文字說明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