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稅函[2002]619號
頒布時間:2002-12-28 00:00:00.000 發文單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稅務局
近期區局對部分地區金稅工程運行情況進行了檢查,從檢查的情況看,為確保金稅工程的順利運行,各地能夠按照總局、區局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際細化了金稅工程各項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做了大量扎實的工作,保證了我區金稅工程的正常運行。
但同時發現個別地區在一般納稅人認定、檔案資料管理、防偽稅控專用設備管理方面存在一些問題,基礎管理工作還有待進一步加強。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區局提出以下要求,請嚴格執行。
一、建立規范的審批制度。對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一般納稅人納入防偽稅控系統管理認定、稅控企業專用發票開票限額審批、發票月用量審批等事項必須建立嚴格的審批程序,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審批內容應正確無誤。
二、加強對企業發行工作的管理。對企業開票金稅卡初始發行、專用發票開票限額變更、發票月用量變更及企業基本信息變更時,應根據上級或本級的審批資料進行更改,嚴禁無任何審批資料而擅自更改企業信息的行為。
三、建立規范完整的企業檔案資料。對各類企業資料,尤其是企業信息變更的記錄,必須完整錄入金稅工程及防偽稅控各子系統中,同時要做到錄入資料有審批依據、有錄入記錄,按月裝訂,按規定期限進行保管。
四、加強稅務部門專用設備的管理。稅務部門的專用設備應由專人使用、專人保管,使用或保管場所應有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專用設備有關臺帳,責任落實到人。
五、繼續做好向新疆財稅網站報送一般納稅人資料的工作,對本地一般納稅人新增或減少的,應及時向新疆財稅網站報送變更后的一般納稅人資料,以確保企業查詢內容準確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