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地稅發[2006]13號
頒布時間:2006-02-14 16:59:00.000 發文單位:貴州省地方稅務局
各市、州、地地方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收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5]201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意見。請嚴格遵照執行。
一、各級地方稅務機關要認真組織學習、宣傳和貫徹《稅收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試行)》,全面提高稅收制度建設質量。每年要對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同時做好相關后續工作。
二、2006年5月31日前,各級地方稅務機關要對本單位歷年制定的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一次徹底、全面的清理工作,并將清理結果以適當形式對外進行公布。
各市、州、地地方稅務局應于2006年5月31日前將此次規范性文件的清理結果,以及2005年度規范性文件發文目錄,一并報送省局(法規處),同時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法制部門。
為促進地方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省局將適時對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進行抽查。
三、《貴州省地方稅務局地方稅收規范性文件備查備案實施辦法》(黔地稅發[2004]81號),自2006年3月1日起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