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06-01-11 00:00:00.000 發文單位:黑龍江省國家稅務局
各市、地、縣國家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輔導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購增值稅專用發票預繳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5]1097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實際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各主管稅務機關內部的相關部門要加強配合,認真審核,制定輔導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購增值稅專用發票預繳稅款相關流程并認真執行,確保納稅人足額抵減、退還增購增值稅專用發票應抵、退的預繳稅款余額。
二、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實際情況,以發布會等形式向納稅人講解政策,并要求其認真計算、填寫《抵、退增購增值稅專用發票預繳稅款余額審核表》相關欄次,在各部門審核通過后,方可辦理抵減、退還增購增值稅專用發票預繳稅款余額。
三、在執行本通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要及時向上級局反饋。
二OO六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