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國稅函[2006]348號
頒布時間:2006-07-14 16:54:04.000 發文單位: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茂名市國家稅務局:正保會計網校編輯注:根據粵國稅發[2009]88號文件規定,本文失效。
你局《關于對以植物油為主要原材料生產的燃料油是否征收消費稅問題的請示》(茂國稅發〔2006〕111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和完善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33號)中對潤滑油的稅目征收范圍注釋“潤滑油的征收范圍包括以石油為原料加工的礦物性潤滑油,礦物性潤滑油基礎油。植物性潤滑油、動物性潤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潤滑油不屬于潤滑油的征收范圍”的精神,你局茂名中植環保燃料油科技有限公司以植物油(占原材料的65%以上)為主要材料生產的可以部分替代礦物性燃料油的“環保油”,不屬于消費稅“成品油”稅目的征收范圍。
此復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二○○六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