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國稅發[2006]98號
頒布時間:2006-05-31 09:00:52.000 發文單位:江蘇省國家稅務局
各省轄市、蘇州工業園區國家稅務局,常熟市、張家港保稅區國家稅務局,省局直屬稅務分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葡萄酒消費稅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6〕66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葡萄酒購貨管理證明單》由省局統一印制,請各地測算2006年下半年的需用量,并于6月10日前將需用量報省局FTP服務器:流轉稅/up/消費稅/《證明單》需用量。《〈葡萄酒購貨管理證明單〉領用申請》、《葡萄酒消費稅退稅申請表》由各地根據需要按規定格式自行印制。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
二〇〇六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