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國稅函[2004] 223號
頒布時間:2004-11-10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四川省國家稅務(wù)局
涼山州國家稅務(wù)局:
根據(jù)《國家稅務(wù)總局關(guān)于核定西昌卷煙廠卷煙消費稅計稅價格的批復(fù)》(國稅函[2004]1196號),對你市西昌卷煙廠生產(chǎn)的“神駒、”“神駒”(紅尊16支)、“攀西”(特醇紅)、“涼LIANGYAN”(軟紅黃)牌號的卷煙,自2004年10月1日起按以下核定的計稅價格(不含增值稅)征收消費稅。
企業(yè)名稱 |
卷煙牌號 |
煙支包裝規(guī)格 |
計稅價格 元 /條(200支) |
西昌卷煙廠 |
神駒 |
25(64+20)全包裝 |
166 |
西昌卷煙廠 |
神駒(紅尊 16支) |
25(64+20)硬盒翻蓋 |
44.14 |
西昌卷煙廠 |
攀西(特醇紅) |
25(64+20)硬盒翻蓋 |
11.88 |
西昌卷煙廠 |
涼 LIANGYAN(軟紅黃) |
25(64+20)硬盒翻蓋 |
15.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