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稅函[2001]108號
頒布時間:2001-08-21 00:00:00.000 發文單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
為支持新疆經濟發展,解決棉花嚴重積壓問題,1999年國務院八部委聯合出臺了新疆棉“以出頂進”優惠政策,之后,根據新疆棉花價格倒掛嚴重,出口企業難以提供出口退稅“專用繳款書”問題,總局又分別以國稅函[2000]268號和國稅函[2000]737號文,國稅函[2000]737號同意我區棉花出口免于提供出口退稅“專用繳款書”意見。兩年來,我區共出口新疆棉花62萬噸,其中,“以出頂進”出口20.19萬噸、一般貿易原棉出口41.81萬噸。這對于促進新疆棉花出口,加速新疆經濟的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區2000年棉花年度棉花,仍然存在出口企業購進出口棉時,難以取得出口退稅“專用繳款書”問題,影響我區棉花出口及中紡棉出口的退稅。經調查分析主要原因有以下兩點:
(一)棉花實現順價銷售,仍難以實行出口退稅“專用繳款書”管理。
據統計,我區2000年7月底未能抵扣完的留底稅額有2億多元,從2000年8月起,以收購新棉實現順價銷售后予以抵扣,留抵稅款的抵扣要有一個循序漸進的消化過程。企業在此進程中,仍然形成一定量的留底稅額,出現資金緊張,無力為出口企業開具出口退稅“專用繳款書”。
(二)棉花受市場價格的影響,將會導致新的價格倒掛及留底稅額增大。
從2001年二季度開始,由于新疆棉花受到國際市場價格的極大沖擊,棉花價格大幅度下滑,棉花出口受阻,新的價格倒掛及棉花積壓問題又在逐步形成。據市場預測,2001年花年度新棉上市后將會出現:每噸出口棉花價格倒掛2000元-2500元、內銷棉花每噸價格倒掛1000元左右的不良局面。同時也將會繼續影響供棉企業開具出口退稅“專用繳款書”。
針對以上存在問題,我們建議:為了有效解決當前棉花出口難、退稅難矛盾,采取積極措施,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有力促進新疆棉花的出口。建議總局對我區供棉企業銷售給國家指定的家棉花出口企業的出口棉花;暫免于開具出口退稅“專用繳款書”,待新疆供棉企業留底稅額全部抵扣完畢,由我局對此情況進行清理后,再予以恢復出口退稅“專用繳款書”管理。同時,我局將對供棉企業購、銷、存及征稅情況進行嚴格管理,并要求各供棉區征稅機關按季逐級上報有關情況統計表。
以上請示妥否,請總局予以批復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