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稅進發[1994]35號
頒布時間:1994-07-11 00:00:00.000 發文單位:山西省稅務局
各行署、市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4]14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轉發河北省稅務局〈關于蠡縣少數稅務干部玩忽職守造成巨額出口退稅被騙情況及處理意見的報告〉的通知》轉發給你們,供各地在查處騙取出口退稅案件時參考。我省發現的十一起騙稅案件,有的至今進展不大。對此,有關地市一定要高度重視,抽調精兵強將,與檢察機關密切配合,協同作戰,一查到底,盡快結案;對騙稅分子,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懲不貸。狠狠打擊騙取出口退稅的犯罪行為。
附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轉發河北省稅務局《關于蠡縣少數稅務干部玩忽職守造成巨額出口退稅被騙情況及處理意見的報告》的通知(略)
山西省稅務局
一九九四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