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稅函[2001]289號
頒布時間:2001-08-30 00:00:00.000 發文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模擬退網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1]564號)轉發給你們,結合我區實際,做如下補充,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鑒于模擬網退網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為一次性政策,且涉及金額較大,時間緊,情況復雜。區局要求各地,對該項資產及損失進行認真清理,由企業向所在地國稅機關申報,嚴格按照區局下發的《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及本通知辦理。對模擬網退網資產損失的稅前扣除,必須按規定的審批權限辦理,不得擅自處理。企業在報送有關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申請時,必須附送中國注冊稅務師或中國注冊會計師的審核鑒證報告。
二、此項工作結束后按總局要求須進行認真總結,并于2001年12月31日前報送區局。總結報告的內容應包括:企業基本情況、模擬網投入使用情況、資產損失稅前扣除額、實際發生的補償支出額以及其他有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