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國稅二發[1995]60號
頒布時間:1995-12-13 00:00:00.000 發文單位:河北省國家稅務局
各市、地國家稅務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規定,并結合我省情況制定了《企業財產損失審批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一、各地可根據當地情況制定具體的貫徹落實意見,切實抓好這項工作。
二、《企業財產損失申報表》由市、地國家稅務局按照省國家稅務局制定的樣式,統一印制,發放使用。
三、執行中有什么問題,請及時向省國家稅務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