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財(稅)發[2001]413號
頒布時間:2001-05-16 00:00:00.000 發文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
各地、市、縣財政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現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典當行業企業所得稅征管和收入級次劃分有關問題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與自治區財政廳《關于中央與自治區所屬企事業單位組成的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繳納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寧財預發[1996]264號)和自治區財政廳、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關于股份制企業所得稅征管和收入級次劃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寧財稅發[2000]477號)一并認真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