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地稅函[2002]100號
頒布時間:2002-11-25 00:00:00.000 發文單位:湖南省地方稅務局
你縣《關于重新調整和擴大城鎮土地使用稅分級定額方案及征收范圍的請示》(漢政[2002]76號)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和《湖南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細則》的規定,現函復如下:
一、同意你縣對城鎮土地使用稅地段等級稅額標準進行調整。分級定額按如下標準執行:地段等級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六級單位稅額3.00 2.30 1.60 1.00 0.50 0.20(元/M2)
二、同意你縣對洋淘湖鎮開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三、具體征收范圍和地段所適用的等級稅額標準,同意按照你縣漢政[2002]76號所確定的范圍和標準執行。
四、調整方案從2003年元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