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地稅函[2002]61號
頒布時間:2002-09-09 00:00:00.000 發文單位:湖南省地方稅務局
你局《關于減免長沙中聯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稅相關問題的請示》(長地稅[2002]14號)悉。經研究,現就有關問題批復如下:
中聯重工科技發展股份公司系原長沙建設機械研究院轉制而組建的科技型股份制企業,1999年11月與省國土局簽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方式獲得長沙建設機械研究院所屬土地中56444.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主要用于經營開發研制、銷售工程機械及其它機械設備。根據(財稅字[1999]273號)文件“中央直屬科研機構轉制后,自1999年至2003年5年內,免征科研開發自用土地的城鎮土地使用稅”規定,同意該企業轉制獲得的56444.8平方米土地暫自2000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1日止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