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地稅發[2000]156號
頒布時間:2000-08-29 00:00:00.000 發文單位:青島市地方稅務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普查的通知》(國稅函[2000]536號)文件精神,青島市地方稅務局決定于2000年9月份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普查工作。
本次普查凡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按規定對已登記申報自有土地的情況進行自查。對土地發生變化的,應及時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稅變更登記手續,凡辦理稅務登記履行納稅義務的外商、港澳臺投資企業,對土地利用情況等也要按要求進行普查。
以上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應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10日內到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領取土地變更登記表和稅源普查表,并按要求如實填報。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