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稅二[2003]43號
頒布時間:2003-07-02 00:00:00.000 發文單位:甘肅省地方稅務局
白銀市地方稅務局:
你局《關于對白銀市新建鎮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稅收問題的請示》(白地稅政[2001]128號)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和《甘肅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對白銀區水川鎮,四龍鎮和會寧縣郭城驛鎮暫按每平方米0.20元稅額再降低30%的標準執行,即每平方米0.14元稅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執行日期,自二00二年一月一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