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地稅發[2000]181號
頒布時間:2000-09-08 00:00:00.000 發文單位:哈爾濱市地方稅務局
各分局、縣(市)局:
為認真搞好找市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普查工作,根據國稅函[2000]536號和省局黑地稅發[2000]147號《關于開展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這次稅源普查工作,是城鎮土地使用稅開征以來進行的首次全國范圍的稅源清查,對于國家全面掌握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源狀況、完善稅收政策,合理調解土地級差收入,實現科學管理和進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制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我市這次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普查的指導思想是:以國家稅務總局國稅函[2000]536號(國稅函[2000]536號)和省局黑地稅發[2000]147號文件精神為指導,以現行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政策、法規為法律規范,以科學的應用軟件和計算機技術為依托,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精心組織,周密安排,認真開展稅源普查,切實保證稅源數據的完整和準確,為建立國家和省、市、縣四級稅源數據庫,支持稅制改革做出我們應有的貢獻。
二、普查范圍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 例》的規定,凡我市開征區內的土地使用稅納稅人均屬普查范圍。
(二)為掌握外商、港澳臺投資企業的占地情況,對其也要進行普查。在工作中,應將其普查與匯總情況與內資企業區分開來,單獨錄入“土地使用稅稅源管理與分析軟件”盤中。
(三)按省局要求,鐵路系統執行經濟承包方案的免稅單位也列入本次普查范圍。
(四)為全面掌握土地使用稅稅額調整情況,各縣(市)同時對土地使用稅稅額調整情況進行普查。并將情況單獨填入《土地使用稅稅額調整對比表》,不錄入軟盤。
三、普查內容土地使用稅稅源普查的項目指標主要是:納稅人名稱、納稅人識別號、行業代碼、注冊類型、注冊類型代碼、戶數、占地面積、應稅土地面積、單位面積、單位稅額、應納稅額、年預計納稅額、實納稅額、土地價值、土地使用稅稅額調整等情況。
四、方法步驟我市這次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普查采取市局總體部署,分、縣(市)局具體組織實施,納稅人如實填報,當管局審核錄入,上報市局匯總考核的方法進行。計劃安排三個月(9月2日棗12月10日)。
具體安排為:1、前期準備階段(9月2日棗9月13日)
市局根據省局普查工作會議要求,印制稅源普查表,準備相關文件、資料,做好普查的各項準備工作。9月13日召開普查工作會議,全面部署普查工作。
2、宣傳輔導階段(9月14日棗10月15日)
各局要認真組織召開轄區所有納稅人和普查動員會議,向其發放普查表(一式兩份),認真輔導相關政策和填表要求,并限期回收普查表。
3、填報、審核、錄入階段(10月15日棗11月15日)
納稅人按普查要求,據實認真填報普查表,并及時報送當管局一份,另一份納稅人留存備查。
當省局接表后,要逐一認真審核;確認無誤后,由專人錄人稅源普查專用計算機,生成區、縣級土地使用稅稅源數據庫。
4、匯總上報階段(11月15日棗11月20日)
區、縣(市)局對轄區內所有納稅人報送普查表,審核、錄入結束,保存普查表。
同時要認真稽核數據,確保無誤后,全面總結普查工作,形成總結報告,并數據庫磁盤,報市局四處。
5、總結考核階段(11月21日棗12月10日)
市局根據國家總局、省局以及普查軟件的程序規定,考核驗收分局、縣(市)局普工作情況,對普查數據進行匯總,生成市級土地使用稅稅耗普查數據庫。總結我市稅源普查工作情況,上報省局。
五、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對普查工作的領導,市局成立普查工作領導小組。王永濤同志任組長,薛龍江、王伍格同志任副組長,市局四處、計算機管理處全體同志為工作組成員,具體政策業務問題由四處負責解答。
六、工作要求本次稅源普查是國家稅務總局籌劃已久,專門開發了配套軟件,精心組織的一次覆蓋全國的大規模、高精度的土地使用稅稅源狀況的專項調查。為確保普查質量,總局和省局分別制定了嚴格的考核辦法,全面組織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地區,除通批評外,還必須進行全面返工。并且,省局已將我市確定為省局重點驗收考核和國家局省際間互查的指定城市。為切實做好普查工作,市局提出如下要求: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扎扎實實地做好普查工作。為保證工作質量,各區、縣(市)局應組建由主管領導牽頭的工作機構,抽調精兵強將負責此項工作。“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全力以赴,積極工作。
2、積極宣傳,認真輔導,切實做好普查的宣傳發動工作。對內要組織好普查人員的普查軟件使用和土地使用稅政策業務培訓,做到政策明了、操作嫻熟;對外要召開行業會議和片會,將普查表發至轄區每一個調查對象;并認真輔導納稅人據實、正確填報普查表。各局要利用各種宣傳手段,廣泛深入地宣傳稅源普查。市局也將在哈報等傳媒發布通告,努力強化普查的宣傳力度,做到家喻戶曉。
3、認真審核,嚴格把關。對納稅人報送的普查表,要逐欄進行審核。審查重點為“四查驗”、“四對照”。
“四查驗”:即查驗登記證、查驗土地使用證(房屋產權證)、查驗租賃合同和查驗完稅憑證。
“四對照”:納稅登記卡與納稅人的土地使用證相對照;基層征管單位的征收臺帳和登記卡相對照;區、縣(市)局征收臺帳與基層征管單位臺帳相對照;稅源情況調查表與輸入微機數據相對照。防止納稅人虛報、瞞報。
4、精益求精,準確錄入。各局要加強內部協調,精心組織,統籌安排,密切征收、稅政和微機專業人員的配合。每天計征科或征收中心窗口將收回的普查表審核、整理后,應及時傳遞給微機錄入人員,統一錄入計算機,確保錄人數據準確無誤。
在工作中,必須注意以下環節:一是把普查戶數與征管戶數相比較,分析是否存在漏登漏統問題。二是審核數據庫資料與納稅人登記以及征收臺帳是否相符,確保稅源數據的完整、真實可靠。
5、及時總結,按期報送。各局對轄區稅源數據錄入完成后,生成本區、縣(市)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數據庫。各局務必在11月20日以前,將本局的數據盤和普查工作總結報市局。經審核無誤后,市局要進行匯總,生成地(市)級土地使用稅稅源數據庫。對審核有問題的局,要打回重錄。
6.嚴格考核,迎接驗收。普查結束后,市局要對本次普查工作進行全面考核驗收,準備迎接省局的驗收和國家組織的省際間互查。對普查的先進單位,市局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普查的后進單位,也將給予通報批評。各區、縣(市)局要對普查表及相關的普查資料妥善保管,準備接受省局和國家總局的抽查和考核評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