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地稅發[2002]132號
頒布時間:2002-11-04 00:00:00.000 發文單位:南通市地方稅務局
各縣(市)地方稅務局、國家稅務局,市地稅局各分局、市國稅局各管理分局,稽查局,市各外匯指定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縣(市)支局:
現將《江蘇省地方稅務局、江蘇省國家稅務局、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蘇省分局關于轉發〈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加強外國公司船舶運輸收入稅收管理及國際海運業對外支付管理的補充通知〉的通知》(蘇地稅發[2002]161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轉發《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加強外國公司船舶運輸收入稅收管理及國際海運業對外支付管理的補充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