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地稅地[2001]314號
頒布時間:2001-06-11 00:00:00.000 發文單位: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順義區地方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權劃轉行為征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1〕286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市局聯系。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權劃轉行為征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發〔2001〕286號
深圳市國家稅務局:
你局《關于對北京市泰豐現代農業發展中心申請免征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權無償轉讓所發生的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審核意見的報告》(深國稅發〔2001〕168號)收悉?,F就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燕京啤酒)國有股權劃轉行為征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的問題通知如下:
經審核,北京牛欄山酒廠將持有的燕京啤酒1757.7萬股國有股權無償轉讓給北京市泰豐現代農業發展中心的行為,已經財政部財企〔2001〕165號文批復同意,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無償轉讓征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24號)第一條規定的范圍。因此,對燕京啤酒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無償劃轉行為涉及的轉讓方與受讓方暫不征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