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 中 | 小
近日,安徽省涇縣在確定全年經濟責任審計項目計劃時,明確要求,對離任領導干部要先行按照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監察局、縣財政局、縣審計局《關于印發的通知》(涇審經責〔2010〕28號)的要求和時間及時辦理離任經濟事項交接,并對移交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責,同時將交接資料作為經濟責任審計時界定經濟責任的重要原始依據,以避免前后任領導干部離任時或接任時經濟事項不清、責任劃分不清等事項的發生,從而使得離任者離的清楚,接任者接的明白。
上一篇: 安徽績溪縣審計局連續五年榮獲全市審計系統綜合考評先進單位
下一篇: 安徽淮北市審計局招商引資項目審計調查聯動會議召開
對剛踏入社會的應屆生來說,面試是陌生的,也是相當重要的。在不知道將要面臨什么問題的情況下……[全文]
2016年稅務師考試報名時間為5月25日-7月15日…
我們同事都是在網校聽課學習,很自然的我就選擇了網校……[全文]
許多公司在應收賬款管理方面陷入了兩難境地……